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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人民法院报》”有奖征文评选揭晓虞城县法院榜上有名

  发布时间:2012-10-30 06:38:46


    “携手同行——我与《人民法院报》”有奖征文获奖名单10月26日在北京揭晓,全国12名来自法院系统内外的参赛作品分获一、二、三等奖。虞城县法院陈金华榜上有名,其参赛作品《结缘十九年,难忘那张发黄的报纸》喜获三等奖。

    今年是《人民法院报》创刊20周年,报社本着简朴而热烈的原则举办了各种庆祝活动,有奖征文是系列活动之一。本次征文活动从今年4月份启动,报社编辑部收到逾150篇来信来稿,读者朋友们以通讯、诗歌、散文等形式,倾情诉说了《人民法院报》对自己工作和生活的影响,真情回忆了与编辑记者们的交往点滴。编辑部经过精心评选,最终从见报稿件中评出一等奖获得者3名,二等奖获得者4名,三等奖获得者5名。

    (名单附后)

    一等奖:

    1.《我履职的“好帮手”》 四川省人大代表 翟 峰

    2.《走近你,我懂得了……》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王永亮

    3.《在法庭烛光里读人民法院报》 公安部十三局 丁国强

    二等奖:

    1.《一声“谢谢”表感恩》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赵兴军

    2.《人民法院报常在我案头》 江苏省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郑 元

    3.《我的良师益友》 安徽省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患协调办公室 吴志跃

    4.《一家两代的法院报情结》 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 朱丽娟

    三等奖:

    1.《结缘十九年,难忘那张发黄的报纸》 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 陈金华

    2.《无言的“媒人”》 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 文社权

    3.《人民法院报,谢谢你》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岳生

    4.《一对师徒与法院报的情结》 人民法院报社驻湖北记者站 唐业继

    5.《我让看过的人民法院报“再就业”》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物价局 杨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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