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网上办案”工作,全面提高“网上办案”工作效能,使审判业务部门在立案、审判、执行等案件流程环节中的各类信息及时录入,虞城法院出台《虞城县人民法院关于“网上办案”及录入工作实施细则》,努力做到“七明确”,真正实现规范化的审判管理。
明确各部门职责。对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庭、档案室、行政科及其他业务庭的工作职责进行量化细化。比如审管办要统筹组织和管理“网上办案”工作;立案庭要把好案件立案信息录入第一关,确保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完整;行政科要负责与“网上办案”有关的硬件设施需求的软件采购和配发等。
明确个人使用。院领导负责带头执行“网上审判”,监督所分管部门或所在庭信息录入和诉讼材料扫描上传情况,案件承办人、内勤、信息工作人员、档案人员、审管办人员在个人使用上各司其职。
明确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各业务庭领导是本庭审判管理系统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真实性的第一责任人,发现问题应及时安排查找原因,督促法官和书记员仔细、准确录入信息。
明确结案管理。审判管理软件系统中确认结案的案件,需在结案后30日内将卷宗报送评查,在绩效考核中报送卷宗方算为结案。
明确各庭司法统计人员职责。司法人员承担着确保司法统计数据与审判管理数据一致的责任,在做司法统计报表时,要通过信息导入软件从审判管理系统中导入数据直接生成司法统计报表。
确信息调整的管理。对因软件出现故障导致某些案件信息丢失、错误的,审管办应及时查找原因,发现错误需要更正的,由承办人写出说明,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认可。
明确保密工作。要求注意保管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加强对移动介质的病毒防范,在外网使用过的移动介质,禁止连入本院安装有审判管理系统的电脑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