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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五年整 法院调解还了款

  发布时间:2012-10-10 05:36:36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有些“老赖”就是有钱不还账,让人告上法庭,最后还是得还款。9月20日,虞城县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老赖”有钱不还账的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王某归还了原告张某的12000元。

    2007年9月5日,被告王某因做生意急需用钱,向原告张某借现金12000元,并为原告出具了“今借张某现金12000元”的借条一份,但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王某的生意赔了钱,跑到外打工去了,把还债的事情置于脑后。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口头答应用还钱,但就是不还。无奈之下,原告将原告张某告上法庭,诉求被告王某还款12000元。

    承办法官在办理该案中,多次与被告王某进行电话沟通,释法析理,讲明不还款的后果。终使被告王某认识到了欠债不还的严重性,并归还了原告张某的12000元的欠款。案件得以圆满了结,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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