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虞城频道讯 为全力服务“三夏”生产,虞城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制定了“三夏”期间司法帮扶的“五项”服务措施,确保农民当事人生产、诉讼两不误。 截至6月10日,该院共上门立案63件,巡回办案132次,当庭调解结案68件,执结“涉农”案13件。
一是快捷立案。为方便“三夏”期间人民群众诉讼,该院重新向社会公布了立案和服务电话,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做到即时立案,并通过电话立案、预约立案等方式,方便当事人诉讼。同时根据案件的情况,及时提供上门立案服务,以确保必须起诉的农民不会因农忙而耽误诉讼。
二是巡回办案。为方便当事人,节省农民的诉讼时间,该院大力巡回办案力度,各基层法庭分别组成了巡回办案组,携卷下乡,就地办案,就地执行,将法庭直接设在农家小院或田间地头,通过“假日法庭”“田间法庭”等形式,将庭审开到农家,开到田间地头,在方便群众诉讼的同时,也起到法制宣传的作用。
三是注重调解。通过进一步强化诉前疏导工作,将矛盾纠纷在诉前合理分流,力争在诉讼前解决纠纷;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多调、快调涉农纠纷,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利益。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坚持依法判决,避免久调不判、久拖不结;同时,做好当事人的明法析理工作,及时为当事人答疑解惑,争取案结事了。
四是集中执行。为加大执行力度,该院对“涉农”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道”。要求执行法官深入“三夏”一线,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了解群众心愿,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大力支持“三夏”农业生产,尽量赶在“三夏”大忙之际把执行款送到农民手中,确保他们能及时购买种子、化肥、农药,不让他们耽误农时。
五是打击犯罪。对在“三夏”期间发生的盗窃、毁损生产机械,出售假种子、假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刑事案件,坚持从严从快,严厉打击,及时审理判决,让农民群众安心投入“三夏”生产,保证“三夏”期间的农村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