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互为邻居的何某和郑某却因为屋旁的几棵杨树闹上法庭,结下积怨。8月7日,虞城县法院李老家法庭审理了这起邻里纠纷案,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的调解,最终杨树得以清除,双方握手言和,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和感谢。
何某与郑某系前后相邻,由于历史积怨太深,两家变成了仇人。何某在自家院子里紧靠郑某的房子种上了几棵杨树。不料随着杨树的长大,其枝杆一遇大风就会弄坏郑某的房瓦。郑某坚决要求何某伐掉杨树。两家为此经常吵架,关系剑拔弩张,经过村、乡两级干部多次调解未果。2012年4月,郑某将何某告上法庭,要求包赔损失,清除杨树。何某以杨树长在自家院里为由拒不伐树。
为了维护邻里和谐关系,承办法官法会同村委会干部多次亲临现场作调解工作,何某仍不同意伐树。法官看到其儿子已成家立业,媳妇也孝顺,法官就做其子女的思想工作,劝何某珍惜晚年幸福生活,不要为几棵杨树而与人斗气。法官经过先后4次释法晰理地调解,终于做通了何某的工作,郑某也自动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双方握手言和。随后承办法官亲自上阵,帮助清理树木,使得该案得以顺利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