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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窗入室盗邻居 俩月四次受刑罚

  发布时间:2012-08-08 10:54:09


    2012年8月3日,王冠法以盗窃罪被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家住河南省虞城县杜集镇东街村21岁王冠法,自小学毕业后务农在家,不靠勤劳致富,而是打牌上网,游手好闲,不务正业。

    2011年2月份至2012年3月27日期间,王冠法先后四次翻窗进入邻居王左朝家中,共窃取现金1100元及一条金项链、一对金耳环。事后被失主发现,退回现金1000元,金项链及金耳环被公安机关追回,经评估鉴定价值为2008.7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冠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户盗窃、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犯罪事实、情节、性质等因素,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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