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80后的小青年,通过网聊认识,激情聊天三个月后闪婚,由于感情基础淡薄,性格不合,在分居3年的时间内,女方两次向法院提出离婚。5月27日,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审理了这起离婚案,依法判决双方离婚。
法院审理后查明,原告刘梅和被告张林于2009年1月在网络聊天中相识,聊天中,双方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激情聊天三个月后,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举行了婚礼。婚姻不是童话。由于两人婚前缺乏深刻了解,婚后两人感情基础淡薄,生活习惯也大相径庭,性格不合,经常为锁事争吵甚至动手。两人开始分居生活。刘梅于2010年8月向虞城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2011年3月虞城县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判决下发后,双方一直分居。现在刘梅以感情破裂为由再一次起诉请求与张林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通过网络认识,婚前缺少足够的了解,双方分居三年,一直未能和好,原告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遂依法判决两人离婚。这桩网恋闪婚在分居三年后,终于画上了句号。但这桩因网恋闪婚而引发的案件值得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