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全国各大媒体相继报道了全国模范法官、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金桂兰大姐病逝的消息。一位获得无数荣耀的英雄女法官其顽强奋斗的脚步最终停留在人生的第55圈年轮。同行闻之,无不惋惜悲泣。
55岁,正值干事创业的黄金年龄。然而长期以来,金大姐却倍受乳腺癌、胆结石、白内障、胃病、咽炎、风湿、关节炎等多种疾病的折磨。一位令人尊敬的“铁法官”就这样过早的离开了我们。作为一名基层法官,金大姐多年来一直扎根农村基层法庭,努力化解各种纠纷矛盾,解决群众难题。她的足迹遍布法庭所管辖的155个村屯,累计行程5000多公里。金大姐主审的1050起案件,无一例重审改判,无一例差错超审,无一例上访缠诉,无一例违法违纪,调解率达到90%以上。
金大姐走了,她用自己的一生为我们诠释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真正内涵;“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立身”。金大姐一生清正廉洁,执法为民,在她身上处处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为民情怀和新时期人民法官的高尚情操;她的离去令爱戴和怀念她的普通老百姓及案件当事人痛不欲生,追悼会上,无数慕名而来的老百姓掉着眼泪久久不肯离去。
金大姐生前常说:“我虽然不太懂为官之道,但通过这几十年的为人做事,对做人深有感触。为人之道我本人的理解就是无论是在生活中、工作中,还是在社会交往中,在家庭之间,在同志之间,在上下级之间,都应该以诚相待,用心做人,以德感人。你只有尊重别人,别人才会尊重你,才会对你以诚相待。做人是这样,做官更应该是这样,要想做好官,必先做好人。如果说连人都做不好,更谈不上做好官,既使做上了官,也是一个害群之官。”于是一个个案件当事人和求助群众相继和她成了交心的朋友。
金大姐走了,却给人们留下无尽的精神财富。她就像一盏明灯,会让人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失败时看到差距,在不幸时得到慰籍,在寒冷中获得温暖,在困难时获得挑战的勇气;她将化作正义的法律女神,那一颗感恩和包容之心将会教人在挫折中融化冰雪,在磕磕绊绊中相互理解,善待生命和人生……
金大姐虽然走了,但从她身上体现出来的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宗旨理念和一心为民的价值追求,将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金大姐,请一路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