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山、戈壁、羊群……一次令人终生难忘的新疆之行;项目部,农民工,一次让人感触万千的取证之旅。于是,让流淌的文字从内心说出来,用真诚的心灵与大家分享……
1、让老赵心碎的三张借条
这原本是一起看起来证据非常扎实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三张借条都是被告老赵亲笔出具,每一笔借条上的时间、金额、落款及签名清清楚楚,且每次借的又都是现金,有整有零。凭原告提供的证据,老赵根本没有一点反驳的机会。
这又是一起让承办法官非常纠结的案件。应诉那天,一脸憔悴的老赵对承办法官说:“我真的冤枉,是原告下了套欺骗我,借条是我打的不错,但不是借款,都是原告的工程投资款,我是受原告的委托在新疆工地帮助原告管理工程和带领民工干活,每一笔款都是经原告的同意支出去的,原告将下剩的民工工资领走了不说,又把我告上法庭,原告就是一个大骗子。现在不但原告起诉我,还有几个民工也向我要工钱,如果判我败诉,即使不让我拿钱,就是精神压力我也活不下去。我的两个孩子正在上高中,成绩一直很好的女儿今年就要高考……法官求求你们,请你们辛苦一趟,帮我去新疆查一查,工地项目部及在那里打工的河南老乡都能为我证明…..”
自从在接待大厅里听了老赵的陈述,庭长田仲秋便纠结得夜不能寐。如果单纯机械的办案,开庭后一纸判决便可结案,从程序到实体没有一点问题。但19万余元,对于一个靠常年在外打工养家的农民来说,会让他在众村民面前一辈子直不起腰,抬不起头。
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田庭长从老赵那种对法官充满希望而又几乎绝望的眼神里判断,老赵的陈述应该是可信的。但这一切只能是单方的逻辑推理,打官司靠的是证据,事实的真相需要一连串的证据去支持。合议庭几番讨论之后,便决定派我和庭里的“老梁”前往新疆。
2、无暇戈壁好风光
我和副庭长梁培勤一路风尘到达新疆乌鲁木齐已经是3月25日的下午,从河南虞城到新疆,近4000公里50多个小时的颠簸让人颇感劳顿。新疆与内地有两个多小时的时差,尽管已经是下午5点钟的光景,但太阳仍然还挂在西边的天际中。
为争取时间我们并没有在乌市停留,而是决定马不停蹄直奔目的地——新疆昌吉地区的木垒哈萨克族自治县。
由于去木垒的长途客车已经发完,几番讨价还价我们租了一辆河南老乡的车前往。途中经司机老乡介绍我们才知道,从乌市到木垒县竟然还有400多公里的路程,由于路面正在施工至少需要7个多小时才能到达。老乡说:“这次你俩可有罪受了。”
汽车在弯弯曲曲的路面上奔驰,虽然颠簸的很厉害,但出于对两侧风光的好奇,让人劳顿顿消。新疆真是个好地方,塞外自然风光果然名不虚传。
远远望去,漫无边际雪白的天山山脉,就像一条洁白的玉带,时隐时现;戈壁滩上特有的一种耐旱植物骆驼刺,紧紧地贴着地面,一簇簇,一片片,就像一个个褐黄色的大刺猬,毫无规则的一直伸向天边;由于季节关系,虽然没有见到风吹草低见牛羊的醉人场景,但茫茫戈壁滩里牧民们骑着马儿悠闲地赶着一群群撒欢吃草的马群和羊群,依然构划出一幅幅美丽动人的画面。
一阵好奇心过去,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伴随着车窗外呼呼的风声,疲惫的梁庭长已经熟睡。出于安全考虑一路上我一直坚持着和司机老乡闲聊。
当天空开始飘落雪花的时候,我们终于到达了木垒县城。司机老乡告诉我们,木垒县土地面积2.2万平方公里,但人口只有不足8万人,只相当于老家的一个镇,大部分都是哈萨克族,新疆地大物博,是个鸟都不拉屎的地方,空气干燥,气候变化多端。此时的家乡正值春暖花开,而这里却还在下雪。当我们在老乡的帮助下躺在宾馆的床上,夜已经很深了。
3、戈壁滩里查案情,感谢真情农民工
早晨一觉醒来,外面已经是一片银白……
根据老赵提供的线索,我和梁庭长不顾寒冷决定先从在木垒县奇木高速公路工地打工的河南老乡问起。在白雪覆盖的鹅卵石路面上徒步行走了七、八公里,终于在一座简易的工棚里和几个知情的老乡见了面。从十点开始一直到午后二点,经过详细的沟通交流,分别为5位对案情比较了解的老乡作了调查笔录,虽然不是直接证据,但基本能够印证老赵的陈述。从原告所承包工程的性质,到老赵系受原告委托,后又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为原告写下其中一张13万余元的借条,几位老乡的笔录对案情帮助很大。
为了协助我们调查,几位农民老大哥一天没有去工地干活,每人至少要损失200元的收入,临行还要留我们吃饭,让我俩好一阵感动。 我对梁庭长说:“这就是咱中国的农民,河南的老乡,既朴实又憨厚,钱对他们来说其实是最重要的,但有时他们又会把钱看的很轻、很淡。”
走出工地,在小店里吃下一碗牛肉面,身上温暖了许多。为防止原告知道情况后制造障碍,影响取证,我俩顾不得休息,按照商量的调查方案又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分别调取了原告2011年8月至11月在木垒县三个宾馆的住宿情况。回到宾馆已经是夜里10点,全身好似散了架。盘点一天的收获,案情已经开始向对老赵有利的方向发展,尽管很累,但梁庭长仍然像说梦话似的对我说了一个字“值!”
4、碰壁戈壁滩,项目部取证遭刁难
“一切都在按照原来计划好的取证方案进行着,真的很顺利。”电话里我们向庭长作了汇报。
按照老赵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内容及几位老乡的证言,在原告所承包工程的项目部里有两份原告亲笔出具的委托书及领取工程款的保证书,既可以证明原告与老赵之间的委托关系,又可以证明老赵的清白。这两份材料是案件真相与否的关键,也是我们来新疆取证的重点。
梁庭长说:“奇木高速系国家重点援疆项目,由福建省出资援建,中铁二十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中铁集团系央企,员工素质高,法院依法调取相关证据应该没什么问题,如果顺利的话,晚上我们就可以赶回乌市。”
人们常说“好事多磨”。27日上午,我和梁庭长带着介绍信、法院调证函等法律手续直奔10公里外的奇木高速项目经理部。也许是原告听到消息给项目经理部打了招呼,或者是央企的员工根本对来自基层法院的小法官不屑一顾。一上午的时间,让我们找了这位找那位,任凭我们如何解释,都拒不配合我们的取证工作。
下午我俩再去。耐心等了近3个小时,终于在该项目部的财务部见到了原告给项目部出具的委托书及其领取工程款18万余元的保证书,正当我们提出要对上述材料作为证据复印时,财务部唐姓负责人突然出现,硬生生的说“你们不经过原告本人的允许怎么能查这些材料”,并把我们推了出去。我们怎么也弄不明白在他心中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公务竟然还不如他与原告之间的私人交情。
28日上午,我们又找到项目部崔姓负责人,告知他们我们几千公里过来就是想查明案件真相,还当事人一个清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配合人民法院调查取证,请他们给予配合。这位崔经理让我们苦等了一上午之后,又把我俩像皮球一样推给了财务部唐姓负责人。谁知这位唐姓负责人话说的更让人生气:“我们这里什么都没有,材料都让公司调走了,调查证据必须要经过公司的批准,项目部不能作主,你们去公司吧。”我们问公司办公地点在那里?唐姓负责人回答:“乌鲁木齐。”我和梁庭长分析,看来问题就出在财务部唐姓负责人身上,也许他与原告之间有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特殊关系吧。
苦等了两天,竟然是这样一种让人哭笑不得的结局。我苦笑着对梁庭长说:“这就是你说的央企素质。”
5、有时候法律很无奈
尽管在与项目部交涉过程中我们进行了手机录音,可以间接证明两份委托书及原告最后一次领取工程款的真实性,但考虑到该案比较特殊并为了彻底查清案情,晚上我和梁庭长给田庭长电话汇报情况之后,决定还是应该再去争取以下,几千公里来一趟真的很不容易。
29日我和梁庭长匆匆吃了点早餐,便直接赶往项目部进行最后的努力协调,当再一次被拒之门外之后,我俩突然感到法律也不过如此,作为法律的执行者此刻竟然也是那样的无助和无奈。我突然想起有人说过的一句话“法律是温暖的,但法律更多的时候又是冰凉的”。作为法官,我俩尚切如此,不知此刻老赵的心情又当如何。
回去的时候我俩没有乘车,而是徒步返回,10公里的路程我俩走了近2个小时。行走在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望着远处白云缭绕的雪山及身边正在吃草的羊群,其内心就像刚从天山融化下来的雪水一样冰凉。堂堂央企,竟然没有一点法律意识,其员工素质还不如几个农民工。
6、这一次“老梁”真的发火了
在庭里,我们是从来不称他为梁庭长的,均以“老梁”相称,叫着方便,随和。只有外出在公开场合才以梁副庭长相称。“老梁”是一个从不发脾气的人,平时办理案件,他可以听当事人说上一上午而一言不发。可这一次他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一定要到公司问个究竟,如果再不配合就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民事处罚。”单程400多公里,往返就是800多公里,明知故意刁难,让谁都会发脾气。
下午,我和“老梁”真的就赶回了乌鲁木齐,但公司领导称,材料都在项目部,法院执行公务项目部应该配合,并当即给项目部通了电话。尽管可以看出项目部与公司之间配合得很默契,但我们的态度已经非常明确,“老梁”告诉他们,如再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公务,将依法采取民事制裁措施。并将该信息发到了财务部唐姓负责人的手机上。在法律的压力下,项目部唐姓负责人终于将复印件提供给了我们。
7、老赵笑了
8天行程,8000公里云和月。记录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从模糊到清晰的过程,也记录了取证工作的艰辛和无奈……
4月28日开庭那天,老赵的代理人结合法院调取的一连串证据针对原告的诉请发表了详尽的抗辩意见。但不知什么原因原告并没有亲自出庭,只有其代理人参加了诉讼。
走出审判庭,一脸愁容的老赵终于露出了难得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