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让司法服务不断贴近群众、服务民生,体现更多人文关怀,这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广大群众对法院的客观要求,也是法院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现实需求。虞城县是巾帼英雄花木兰的故里,在这片蕴藏着无限生机与活力的土地上,该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甘于吃苦,勇于奉献,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忧百姓之所忧,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用自己的博大胸怀和浓浓爱心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全新内涵,让人民群众深切体会到了司法的温暖,为虞城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0年以来,该院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称号,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矛盾化解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先进基层人民法院”,在全省163个基层法院审判管理考核中,位居第14名,有22个集体、58人(次)被各级党委、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表彰。
亮点一:司法为民,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
2011年以来,虞城县人民法院坚持公正、为民、惠民的原则,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不断强化司法便民措施,把群众的需求当作自己的需求来满足,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标准和追求。
推行便民惠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该院积极推进“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真正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成“为民之窗、文明之窗、和谐之窗、公信之窗”。他们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定期深入农村及偏远乡镇办理案件、开展法律咨询,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设立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少数民族巡回法庭及妇女儿童专职合议庭,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涉及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群体性诉讼纠纷等案件,及时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开展“公众开放日”、“百名法官回访百名当事人”活动,及时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使各项工作更贴近群众、贴近百姓。去年以来,该院法官积极争取县政府支持,通过设立专项执行救助基金,对符合特定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26.96万元,指定辩护19人(次),并开通“虞城法院网”、“法院微博”实现审务公开,架起沟通民意的桥梁,为实现公平正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强化诉前调解,采取多元化手段化解矛盾。该院向前延伸审判职能,到学校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开展法官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在各乡镇、社区、妇联、交警大队、民政所设立巡回审判点、调解工作室;在稍岗、站集和产业聚集区建立巡回审判法庭,就地就近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建立从村、乡镇、县的三级诉前化解组织网络,上下联动,把化解网的重点放在村委和乡镇基层,通过发挥党政机关、行政调解组织、社会法庭、人民法院的共同力量,把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设立“速裁合议庭”专门负责诉前调解案件及对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对调解协议的确认,尽可能地减少诉讼环节,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2011年,该院收案数下降820件,较以前相比大幅度下降。
服务企业,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该院慎重处理涉企纠纷,涉企案件到法院的,由企业所在地党委配合诉前调解,达成协议的,予以确认;达不成协议的,快速移交审判法庭进行审理,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在审理过程中,邀请相关组织介入涉企纠纷案件的调解,发挥诉调的双重职能。同时,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为企业服务活动,丰富服务载体,拓宽服务渠道,确保企业健康发展。他们成立诉调对接服务企业领导组,通过深入调研、座谈、讲座等方式,由党组成员、中层领导分包企业,进行点对点的服务,收集涉企诉讼的意见和建议。2011年以来,共走访企业、送法进企业239人(次),召开座谈会5次,为企业进行《合同法》、《劳动法》、《公司法》等专题讲座6场。他们还在县产业集聚区、稍岗钢卷尺基地、站集镇工业园区等处设立“巡回法庭”,方便企业诉讼,随时随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这一做法受到了县委、县政府、县工商联及企业主的高度赞誉。
亮点二:全程兼顾,探索涉诉信访问题的新理念
为从源头上解决影响和制约法院发展的涉诉信访难题,虞城县人民法院党组站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三项重点工作”落实的高度,依靠党委、政府的支持,多方参与,积极配合,化解积案,预防新案,探索出了独具特色的诉讼风险告知、办案全程兼顾信访、畅通沟通渠道、多元化解处置的运行机制。2010年以来,该院实现了涉诉信访案件“零新发、零矛盾激化、零进京赴省访”的目标。
他们坚持将诉讼风险告知引入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适时将诉讼风险告知当事人,培植其理性诉讼观念,避免盲目诉讼,从而达到节约诉讼成本、减少司法资源浪费、提高诉讼效率的目的。此外,加强理念创新,在诉前调解、立案审查、审理、执行的每个环节上兼顾信访。
该院院长曹秋丽常说:“每个信访人都有自己的苦衷,接访法官只有学会理解和倾听,才能帮其打开‘心结’,当事人才愿意与你交流,才能真正解决问题。”为此,他们创新民意沟通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消除群众的不解和疑虑。面对涉诉信访问题,坚持不回避、不妥协,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检察、公安等多部门参与的多元化联动调解机制,并邀请陪审员、监督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团、社会法庭介入,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地化解矛盾纠纷。
原告冯某与人合伙往某造纸厂运送麦秸,修葺漏雨房顶时摔伤导致高位截瘫,诉至法院后因巨额赔偿未到位,冯某及其家人自2005年以来多次进京赴省上访,造成恶劣影响。虞城县委书记张新、县长何振岭亲自听取案件汇报,制订化解预案,到信访人家中做工作,真正为信访人排忧解难,终使信访人息诉罢访。
亮点三:创新管理,提升为民司法工作能力
虞城县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探索社会管理路,提升为民司法能力,提升法院队伍形象。
一是创新审判管理,实现科学精细化管理。以案件流程管理为突破口,对立审执工作进行大胆改革,能动司法、高效服务。该院制订《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合理划分立案庭、业务庭和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权限,加强对立案、分案、审理、结案、归档等各个流程环节的任务分配和管理,通过各个流程管理点相互衔接,形成环环相扣、互相监督的流程管理体系,确保审判流程管理规范高效运转;推行审限预警机制,对审限即将到期或有其他不规范的细节,通过不同符号,进行网上预警。承办人员在输入案件流程时,只要看到预警符号,就会及时和审判管理办公室联系,了解情况,认真解决,确保把审判流程的每个细节做到精致。强化案件评查,及时发现审判瑕疵;坚持逐案评查,将常规评查和重点评案相结合,所有审执结的案件必须经过评查,并将评查意见反馈给承办人进行修改后,才能按程序归档。2011年,虞城县人民法院有的放矢地开展了两次专项评查活动。从4月27日至6月15日,抽调72名法官由8名党组成员带领分成8个评查小组,对2010年审结的1820起案件逐案进行评查。对评选出的17份优秀法律文书予以张贴公布,让全体干警学习观摩。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评查人逐项记入评查登记表,逐案填写整改通知书,督促责任人限期整改,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列入法官个人业绩档案,作为年终考核、晋级、晋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规范了管理,堵塞了漏洞。2011年11月,又对本年度2138起卷宗进行评查,使卷宗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同时,该院还出台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审限内结案率、改判发回率、调解撤诉率、案件评查结果、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错案情况等案件审判的质量、效率、效果作为主要考核标准,真正把审判管理工作体现到绩效考核中,调动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二是创新审判模式,成立专业指导组。为提升案件质量,积极探索和破解新时期民事和刑事审判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缓解审委会的工作压力,在审判管理不成熟的情况下,虞城县人民法院成立了由专业法官、纪检、审监庭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刑事、民事审判指导组,淡化了行政管理的色彩,强化了案件专业化管理。刑事指导组和民事指导组定期听取案件汇报,统一同类案件的裁判幅度,把纪检的纪律监督、审判监督前移,从源头上杜绝瑕疵案件的发生。2011年,刑事指导组听取案件汇报243件,发回两件,改判3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5件,调解结案23件,调解结案率92%;民事指导组研究立案审查案件9件,民事案件58件。每一位指导组成员都能认真学习,坚持原则,保守机密。行政的色彩少了,业务指导的成分多了,在研究案件时,大家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使判决结果更客观公正,案件质量、办案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这一好的做法目前在全市两级法院全面推广。
三是强化少年审判,营造青少年良好成长环境。虞城县人民法院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力度,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开辟少年审判工作新途径,注重被告人成长环境的调查和庭审教育,把少年审判工作向多方位延伸。向诉前延伸,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进行普法教育。通过上法制课、进行法律宣传、与青少年组成帮扶对子等,了解青少年的心理需要和生活需要,探索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新机制;在诉中延伸,对少年犯罪,有针对性地进行庭前社会调查、庭审中教育,帮助少年犯罪分析犯罪的原因,促使其改过自新;向诉后延伸,对失足少年进行帮教。通过回访,与学校、企业等单位共同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去年3月,该院依法审理了孙某故意毁坏财物案,孙某系在校高三学生,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通过庭前社会调查、庭审教育,孙某认罪、悔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宣判后,承办法官及时跟踪帮教,当年孙某考取了北京某大学。
亮点四:素质强警,磨砺尖兵保平安
虞城县人民法院有一支思想廉洁、行为清正、爱岗敬业、专业水平过硬的法官队伍,也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司法警察大队,他们的飒爽英姿,成为法院队伍建设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去年年初,该院通过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政审等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8名司法警察,有效地缓解了警力不足的问题。虞城县人民政府为法院拨出35万元专款用于法警的管理,为每位法警配发了单警标准装备,缴纳了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解除了后顾之忧。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该院为法警大队配备警用车辆和单警装备,购置相关书籍,建立法警书架。按照最高法院对法警工作提出的“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要求,他们把如何保障诉讼参与人和法官人身安全、维护法院工作秩序列入了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加强对司法警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作风能力培养,强化训练,提升本领。
他们认真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制订岗位大练兵实施方案,重点在基本体能、基本技能、专业技能下苦工夫,坚持每天下午分科目进行训练,通过分组评比、竞赛、考核、交流等多种方式达到更好的训练效果。同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一方面聘请经验丰富的武警教员指导技战术训练,提高技战术水平,另一方面走出去到军营参观内务管理,开阔视野,取长补短;加强学习培训,邀请本院刑事庭、民事庭等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法警授课,充分阐明了司法警察在办案中的具体职责、作用,详细论述了司法警察在办案过程中与法官发生的职权职责关系,并对值庭、押解工作应该注意的事项等问题进行了讲解;加强司法警察能力建设,紧紧围绕“规范履职、专业技能、体能素质”等方面,重点加强能力建设,确保拉得出、战得胜,在参与执行、值庭押解、安全保卫、值班值岗等实际工作中锻炼队伍、检验队伍;进一步完善值勤、值班、派用司法警察申请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警用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紧急情况处置预案、训练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使警队管理规范有序,分工具体,职责分明,细化了各个岗位的工作内容、标准和职责,使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严防被告人自伤、自残、自杀、脱逃、行凶等事故的发生,司法警察的体能、技能和综合素质有了新的提高。目前,虞城县人民法院已经打造出了一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保障有力”的司法警察队伍,在建立的“分区隔离,凡进必检,来访迎送”的机关安全防护体系中,司法警察大队充分发挥作用,确保了当事人、法官和机关安全,切实保障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
2011年,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值庭、看管押解283起,出警930人(次),参与执行案件17起,出警126人(次),处置突发事件两起,多次受到省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的表彰,在全国法院法警岗位大练兵工作考核中取得了全市第一名、全省第十名的好成绩。去年8月2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召开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暨机关安全现场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亮点五:文化强院,凝聚干警力量的“黏合剂”
先进法院文化是凝聚法院干警力量的“黏合剂”,能够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虞城县人民法院启动“文化强院”战略,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结合巾帼英雄花木兰“敢于担当、忠诚爱国、淡泊名利、不求功名、谨慎机智”的木兰精神,确立了“博学、精思、明断”为主要内容的虞城法院精神,不断提升法官的法文化修养。
该院努力构建“严管厚爱、厚爱为先”的温馨法院人文环境,形成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的“大家庭”工作氛围,通过“四个着力加强”不断提高干警凝聚力。
着力加强物质文化建设。加大法院硬件设施投入,从办公区、审判区、基层法庭到内部设施都要体现法院文化特色,并兴建图书室、娱乐活动室等文体活动场所,实现常规办公无纸化、案件管理流程化和档案管理电子化等,使法官在这种文化氛围中既感到环境对自身言谈举止和行为规范的要求,也感受到精神上的愉悦和自豪。
着力加强行为文化建设。从抓仪容仪表入手,严肃司法纪律,严格考勤纪律、保密纪律、形象纪律等,把公平、公正、公开、兼顾效率及讲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融入法官行为中,树立法官良好的形象。
着力加强精神文化建设。通过警示教育、专题研讨、专家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生动活泼的文化形式,对全院干警进行理论教育和引导。通过树立法院先进典型人物,用榜样的力量昭示法院精神文化的丰富内涵,对全院干警产生导向、熏陶、激励和制约作用,营造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
着力加强对法院干警的人文关怀。针对干警审判任务重、工作压力大的实际,科学合理地设定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严格执行休假制度,定期组织体检,积极开展有益于干警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努力营造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的工作氛围。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虞城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将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和自身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争创“全国优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