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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法院李老家法庭构建“三请”机制借力调解涉农案

  发布时间:2012-04-25 08:38:06


    今年以来,虞城法院李老家法庭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扎实推进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该庭在审理涉农案件时,以“辨法析理、胜败皆明、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保障和谐”作为调解工作总目标。并在办理涉农案件过程中不断探索,积极拓宽多种调解渠道,逐渐形成了借力调解涉农案的“三请”大调解格局机制,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称赞。

    “一请”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1、涉及集体性的劳动争议纠纷。2、涉及侵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3涉及农村土地被征用所产生的补偿纠纷。4涉及其他的群体性案件且有可能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纠纷。该庭在调解上述四类案件时,均会邀请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参与调解,形成调解合力。

    “二请”辖区均设立巡回审判点的司法机构。1、涉及招商引资企业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2、涉及未经司法机构处理的简单但当事人情绪比较激烈的案件。3、经其调解但调解无果诉至法院的案件。该庭在调解上述三类案件时,均会邀请当地的司法机构参与调解,与法庭共同主持调解。

    “三请’’案发地的人民调解组织。1、涉及有典型的农村赡养类案件。2、涉及农村自建房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3、涉及相邻纠纷案件。4、涉及短暂同居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5、涉及有指导意义的其他纠纷案件。该庭在调解上述五类案件时,均会以各种形式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形成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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