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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终身追究办法》

  发布时间:2012-04-20 16:37:45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并向全省法院下发了《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试行)》。该《终身追究办法》规定,对造成错案发生的法官实行终身追责,已调离、辞职、退休的也要被追责。这标志着“谁用权,谁就要负责一辈子”的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在河南各级法院正式确立。

        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的实施,极大地增强了法院干警的使命感和责任心,提高了审判权威和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错案发生;对强化法官办案责任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终身追究办法》,我们虞城县法院采取了以下多项措施:

        一、组织学习、认真领会。省高院《终身追究办法》实施以后,虞城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干警进行学习,使干警们认识到错案责任终身追究是提高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保证,走出“错案终身追究不是和哪个人过不去”或单纯为了“找几个错案”、“追究几个人”的误区。

        二、加强领导、认真落实。为确保《终身追究办法》落到实处,我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监察、审判管理及各业务庭等共同参与,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先由业务庭对所办案件严格把关和审查;再由立案庭对发还、改判案件逐案填表、上报领导小组,不得瞒报和漏报;然后移交审判管理办公室,由审管办对每一起发还、改判的案件进行评查;最后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进行是否为错案的确认。凡经审判委员会确认的错案,严格按照《终身追究办法》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并对错案和责任人的追究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制度,对影响较大的错案,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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