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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院行政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2-04-20 10:07:01


    人民法院的行政管理,承载着为法院总体工作提供后勤保障的重要任务,是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地开展审判工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工作内容涉及到资产的管理与使用、财务的管理与运作、经费与物资的保障、会议安排与日常接待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诸多方面。在当前新的形势下,如何做好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成为各级法院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面临的重要课题,现结合工作实际,就司法行政管理工作谈以下几点看法。

    一、当前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内设机构的运作。从实践来看,当前基层法院的行政机构的内部设置,没有体现出基层法院自身的职能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人员上,基本上是处于“官多兵少”状态,有些工作不得不靠临时工作人员完成,由于临时工作人员工资少,任务重,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在管理上,一项工作从院决策机构到落实到具体人员,一般要经过几个层次,效率不高;在职能上,行政管理部门内部之间,与审判部门之间不少地方存在职能交叉的现象;在工作上,存在“以人定事”现象,不管机构职能,不管任务轻重缓急,造成工作能力强的人累死,干不了事的人闲死,严重地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关于人力资源的分配。当前,司法行政工作需要一批擅长财务、基建、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但不少法院长期以来上述岗位均由法律专业或其他人员进行轮岗或顶岗,有的法院甚至找不出相应的专业人员。虽然近年来,中央和省院通过公务员考试为基层法院补充了不少优秀人才,但大都是法律专业,而且大都分配到审判第一线,招录时没有照顾到各个专业的不同。另外,由于法院分管领导法官职务的特殊性,也缺乏相关的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从而导致管理工作上的乏力。

    (三)关于管理制度的落实。法院虽然是审判机关,但人员的行政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有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但从目前基层法院的落实情况来看,尽管各个法院都建立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是在实践中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在运行过程中抓得不严够,得不到较好的落实,导致制度流于形式,工作上没有秩序,考核上没有标准,奖惩上没有到位,一定程度上致使行政管理处于了紊乱的状态。

    (四)关于办案经费的保障。随着司法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尤其是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实施,基层法院的经费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经费保障与管理的难度也大大增加。从近年来的运行管理情况看,基层人民法院日常经费供给和保障机制虽已初步形成,但由于受制于地方财政体制上的影响,法院的经费保障仍然停留在比较分散的层面上,省级和中央财政给予的适当补贴,加大了地方财政的依赖性,法院所需经费拨付不能及时到位,使法院后勤行政管理难度增加、压力增大,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法院正常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法院司法行政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 强化科学管理,狠抓制度落实。科学管理和制度落实是基层法院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的两个关键点。由于人民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光靠行政手段来搞好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已经不再适应当前审判管理和司法改革的需要,为此,要从强化科学管理入手,不断探索和完善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一是要紧密联系法院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台一系列完善的司法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二是加强与兄弟法院交流与学习,推广先进的管理做法经验,三是处理好行政管理和服务审判的关系,解决好管理和审判效益的关系,既要从强化管理上要效益,也要从服务审判上要效益,要突出行政管理服务于审判工作这个中心。四是加强上级法院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提高。五是加强办公管理的规范化,诸如会议安排规范化、接待工作规范化、办公管理的程序化等等,六是严格制度落实,通过制定岗位责任制,对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和任务都必须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进行目标管理和考核,使每项工作真正有章可循,照章办事。

    (二)强化人员培训,提高管理素质。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对行政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上级法院只注重对审判业务性的学习和培训,而较少对法院行政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化的培训,导致上下级法院、同级法院之间在行政管理上不平衡、不统一和不协调。因此,应当从体制、机制和保障功能上入手,制定与现代审判管理相配套的行政管理机制,在纵向和横向上加强管理事务的经验交流和培训,提高行政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以适应审判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三)强化人员管理,引进优秀人才。近年来,由于基层人民法院审判任务的不断加重,加之在编人员少,法院为弥补力量,减小压力,会从社会上聘请一部分临时工来充实法院的一系列工作,但由于存在临时性的观念,难免在聘请人员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有的甚至会给法院工作带来较大负面影响。因此,行政管理上一定要把好聘人关、用人关和监督关,全面落实聘用人员责任制,做到规范管理,规范使用。为了充分做好司法行政工作,还要不断引进专业性强、素质高的行政管理人员。这就要求上级部门在为基层法院补充人员编制时,要多方面考虑,充分照顾到不同的专业,为法院招录司法财务、司法秘书以及党务人事工作方面的专业人才,以全面提高法院的办公效率。同时,也要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激励机制,提高效率和效能,全力建设一支专业性强、素质高的行政管理队伍,从而为法院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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