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针对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不完全适应,业务素质不高,干警纪律作风不实,廉洁自律不严等影响司法权威的问题,不断 创新工作方法,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强化为民意识,落实便民举措。本着“大局观念要强,为民情节要重,适用法律要准,解决纠纷要快”的工作思路,把司法便民措施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一是从细化为民服务入手,加强文明接待。在门卫值班室实行法警导诉,在立案窗口,审判人员诉前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诉后指导诉讼一站式服务。针对农村群众采取上门立案、电话立案、定点收案等多轨制立案方式,强化诉讼指导。二是在审判环节,建立健全了“庭、点、员”三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便利,大力开展巡回办案、送法下乡、法官进社区等专项活动,方便群众诉讼。开庭到农村、到社区,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继续推进为乡镇、企业服务工作力度,妥善处理各类案件,积极做好各项延伸服务,使法院工作得到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三是严格落实公开审判、审前告知、判后释法制度,并通过设立院长信箱,公示信访电话,坚持信访接待院领导值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做好息诉服判和信访接待工作,让人民群众从处理的每一起纠纷中,感受到审判活动的透明与司法的公正,建立科学、畅通、有效、简便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四是加大对五保户、低保户、下岗职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减免诉讼费用,提供法律援助,确保他们平等参加诉讼的权利。继续推行司法救助基金制度,对生活困难的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予以适当的救助。
狠抓案件质量,实现公平正义。一是从案件质量与司法效率管理入手,认真开展“案件质效年”活动,将其列为“一把手”工程,由院长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业务部门具体抓的良好工作局面。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机制,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状况考评在全市保持先进行列。二是 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建立起办案人员、庭长、院长、审判委员会的案件质量四级把关制度;严格月通报、季讲评、奖惩挂钩等措施,设置科学的岗位业务责任制,确保精细化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并确立务必完成的目标。
严格管理队伍,有效提升司法形象。一是狠抓宗旨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认真执行“五条严禁”,切实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积极开展审判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努力营造重学习、比业务、赛技能、创佳绩的良好氛围。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教育人,用制度引导人,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评价人,通过监督制约机制有效地预防违法乱纪问题的发生。三是坚持典型引路,积极开展先进典型人物、先进集体的推介,通过大力褒扬清正廉洁,依法办案的模范典型,激励先进,鼓舞士气,内强素质、外树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