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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创新执行措施攻克“三类案件”

  发布时间:2012-04-19 08:18:39


    今年以来,虞城县法院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贯彻和谐司法的理念,对涉及刑事附带民事、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三类案件作为执行重点,要求执行人员寻找执行切入点,具体案情具体分析,扎实工作、刻苦攻坚,提高效率,加强协作,化解社会矛盾,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暖,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要借力执行。建立起党委、政府、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实现该类执行案件数量大幅度减少,提高执结率、和解率。

    二是依法执行。执行人员要严格法律程序,把严格执行、公正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有机结合起来,合法合情合理地解决该三类案件,要讲究执行策略和方式、方法,多做说服教育工作,化解矛盾。

    三是安全执行。要保证执行人员安全和保证出警车辆安全无事故,确保被申请执行人不出任何安全问题。

  四是穷尽执行。加大强制执行措施的运用,对有执行能力而恶意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要给予训诫教育及罚款,情节严重的要采取拘留措施。该查封、扣押的要依法采取措施,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责任执行。要经常研究执行策略,做到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加大检查、督办、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包案到组“五定一包”责任要求。对领导不力、表现不佳、敷衍了事的责任人员坚决予以处理,严格追究责任。

  六是合力执行。要求法警队、各业务庭、办公室等部门,要全力支持执行工作,做好执行衔接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证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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