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化解了一场彩礼风波。
一对青年男女在春节期间订了亲,按农村风俗,男方送去彩礼9000元。由于接触少,又分别在不同的城市打工,很快,两人无奈分手。由于是男孩先提出来退婚,彩礼的返还便成了一个难题,在农村,如男方提出退婚,一般都不再提彩礼之事。
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婚约不受法律的保护,只要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就在返还之列,可是现实的乡村是一个传统文化烙印很深的社会,民间朴素的思维方式往往与法制的价值取向不相统一,如果简单地判决女方返还彩礼,显然与实际生活不太适应,也会引起群众对法律的质疑,认为法律不够尊重传统民俗。
女孩和父母一起到法庭来应诉的时候,说着说着眼泪就下来了,从订亲到现在,自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男方只是说两个人不合适,就提出分手,并要求退还彩礼。自己回来应诉,公司的岗位也丢掉了。自己现在每天呆在家里,心理压力太大,不愿出门见人。
为了平衡双方的矛盾,我试图多做一些调解工作,没想到,在征求原告律师意见的时候,他当头就给了我一盆冷水。他说法官是靠法律办案的,法律规定返还就应当返还,法官不能靠同情办案,也不能和稀泥。我不知道他的这些话是在提醒我,还是在警告我。我反驳说法律规定是很严肃,但法律也不只是简单的教条,我们应该尊重实际,法律只有与实际相结合了才能实现法律的精神,律师的作用也在于维护公平正义。可能是我一时冲动,说的话太过激,惹得代理律师一脸的不高兴。后来想一想,律师毕竟是提供有偿服务,人家据法力争也是为了自己一方当事人的利益,无可厚非。
但事情总要有个结果,我没有放弃,再次反复和原告沟通,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周后,原告总算有了缓和的态度。原来官司的症结在于斗气,其实当初只要女方能退一少部分钱,自己也不会打官司,但是女方把中间人赶走不说,还扬言官司打到哪里也不会拿出一分钱,所以双方才较上了劲。
几天之后,案子终于有了转机。被告方在查阅了法律,并仔细打听了乡里经法庭办理的几个婚约案件之后,终于同意拿出一部分钱来。我及时把原告方传到法庭,陈述了两家从友好到分裂的前因后果,并努力消弥双方的紧张气氛,在多次交换意见之后,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我在想,假如放弃了努力,不知双方之间的纠纷会如何发展。也许会经过判决、上诉、申诉或执行等各个阶段,但随着各种成本的增加,当事人之间的积怨也一定会越来越深。一场彩礼风波,也许只是一件小事,但司法为民无小事,作为一名法官,只有用心和尽责,才能更有效地化解纠纷,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