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之前,正是民工返乡的时候,也是法庭执行的黄金时期。
申请人老张从外省的工地上打来电话,一再强调要我关照他的案件,说自己身处异乡,不能当面致谢。我能理解他此刻迫切的心情,本想安慰他,却又不能给他一个承诺,因为执行工作的难度实在是让我力不从心。
重新翻开此案的的卷宗,一审开庭时的场面又浮现在脑海中。两个家庭充满火药味的争吵,当时差一点儿就演变成了一场撕打。原本友好的两个家庭,因为儿女婚约的解除,变成了仇敌。案件判决以后,被告不服,提起了上诉,但终因没有证据,被中院驳回。被告仍然不服,不愿返还彩礼,继续向上一级法院申诉,而原告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通知书在两个月前就已经送达,我们去过被执行人的家,也查询了存款信息,但一直没有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外出,采取强制措施也有较大困难。后来,我也试图再做一些调解工作,争取能够顺利和解,但由于官司的久远,双方隔阂太深,执行和解工作很难进行。
腊月二十六,得知当事人回家过年的消息,抓住时机,我把被执行人传到了法庭。深入交谈之后,老李和女儿说出了他们的几点疑惑,一是法院不该把责任判到父母身上,二是原告起诉前曾经让电视台介入调解,弄得一家人在当地丢尽了面子,三是原告的儿子已经成亲了,自家的女儿精神上受到了伤害,到现在还孤身一人。针对他的疑惑,我逐一地进行解释,用了几乎一个上午的时间,他们似乎听懂了,但又不愿放弃自己的意见。没办法,我只好把强制执行的手续给他们看,告诉他们,依照法律规定,无视法律的生效判决,现在就可以对他们采取拘留和罚款的措施。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问能不能再给一天的时间考虑,眼看几天后就是春节了,我同意了他们的请求。
没想到,第二天下午,老李就把执行款交到了法院。办手续之前,我告诉他已经部分做通了申请人的工作,两家人可以相互原谅,重新协商一个数额,双方就此平息纠纷。但老李很固执,他说双方之间已经不再是钱的问题,打了两年多的官司,他尊重法律,法律判决的钱他一分都不会少。临走时,他再一次肯定了我的工作态度,并对我的努力调解表达谢意。
望着老李远去的背影,我没有案件执结的欣慰,要过年了,我在心里默默地祝福,祝愿两个家庭能够从此淡忘伤痛,过一个安心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