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省高院召开“第二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的电视电话会议后,虞城县法院积极响应省高院的号召,在学习先进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及时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虞城县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的“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中取得成效,以维护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农民工撑起法制的“保护伞”。
一、建立快捷、便民“绿色诉讼通道”,切实解决农民兄弟的立案问题。农民工兄弟是城市建设的生力军,但他们在权益受到侵犯时,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由于法律知识的匮乏,使他们在诉讼中显得有些力不从心,针对此种情况,虞城县法院为他们建立快捷、便民的“绿色诉讼通道”,采取预约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假日立案等措施,解决农民兄弟的诉讼立案问题,确保涉及农民工兄弟的案件快速进入诉讼程序,使其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二、加大巡回办案力度,让庭审开在农民工兄弟的家门口。由于农民工兄弟平时都忙于打工,没有过多的闲暇时间参与诉讼,为了让他们在诉讼中少跑路,虞城县法院加大巡回办案力度,让法院法官多动腿、多动手,将庭审开在农民兄弟的家门口,以减轻农民工兄弟的诉累,为他们节省更多的时间,以便于他们打工挣钱。
三、采取多种救济渠道,解决农民工兄弟的实际问题。对于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兄弟,虞城县法院在案件的诉讼过程中,对其诉讼费用采取减、免、缓的宽松政策,即能减、免的,报领导审批后,立即减、免,绝不让其缓缴费用;对诉讼能力差的农民工兄弟,虞城县法院加大依职权调取证据的力度,解决农民工兄弟在举证方面的困难;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农民工兄弟,虞城县法院积极采取救济的方式,及时向政府部门申请救济款项,以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四、加大惩戒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拖欠农民工兄弟的当事人,虞城县法院加大对其的惩戒力度,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当事人,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的执行措施,并将查封物及时评估、拍卖;对于隐匿财产的当事人,该采取司法拘留的当即采取,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总之,在执行过程中穷尽执行措施,以确保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