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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以加强作风建设力促各项工作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1-10-24 10:50:22


    为切实做好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虞城县法院坚持从加强作风建设入手,强化审判管理,完善岗位责任,提高工作成效,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

    一是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执行力。通过多种形式的动员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强化作风意识。依照关于加强改进干警作风的有关规定从严管理,杜绝各种工作日午间饮酒,严格落实上下工作制度,坚持纠正“出勤不出力”、“出勤不见效”等现象。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查通报,强化日常监管,狠抓工作落实。

    二是狠抓案件质量,提高审判绩效。建立岗位目标管理体系,制定《虞城县人民法院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对各部门进行半月一通报、一月一分析、季度一考评。每半月均以《情况通报》的形式及时通报审判工作运行情况和绩效考评指标的完成情况,并进行审判动态分析,明确当前审判运行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审判工作提出决策建议。以此推动各庭室对照年初目标,强化绩效意识,狠抓审限监控,缩短结案周期,提高司法绩效。

    三是转变工作方法,实现多个效果的统一。针对居住偏远、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立案,主动到当事人村组现场办案,农忙季节定期巡回开庭,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集贸市场,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少等待。同时抓住有利时机,邀请村干部、调解委员会成员和老百姓到庭旁听,就地宣传,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提高群众满意度。强化党委领导、各方参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各司其职、互相协调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创造性地开展诉讼调解工作,从案前调解、庭前速裁、法官释法、社会联动入手,提高调解质量和自动履行率。制定并落实《虞城县人民法院信访、维稳责任追究办法》,努力做到解决问题、息诉罢访、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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