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法院高度重视基层矛盾化解工作,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多种形式深入基层群众中摸排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民间纠纷,以此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克服“庸、懒、散”现象,端正思想观念,强化宗旨意识,切实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能力和水平。
一是走村入户,认真收集社情民意。该院要求由党组成员分别带领分管部门副职在每月的10日、15日、25日深入基层社区,走村入户,详细了解基层社区基本情况,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收集的社情民意进行分类、归纳和整理,建立台帐,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协助解决落实。
二是困难帮扶,及时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在继续抓好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的基础上,该院延伸法院服务职能,积极与县乡政府民政、劳动、妇联等部门联系,重点把乡村社区的低保户、特困户、孤寡老人等特困群众作为帮扶的重点、把案件受害人未成年子女、刑附民赔偿作为救助对象,认真落实刑事案件受害人救助、涉法涉诉涉访专项救助、社会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等政策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未成年人的入学就业。
三是部门联动,重点预防不安定因素。在走访中,该院突出对城乡结合部、网吧、出租屋、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流动人口、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人群,全面摸排不安定因素,找准影响社会稳定的环节,及时与公安、司法等部门通报、沟通、交流信息,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的基础性工作,依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是多措并举,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该院结合实际,要求审判、执行部门对城市房屋拆迁、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权属纠纷等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纠纷进行重点清理排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积极开展防范排查、教育疏导、调处化解工作,并对案件跟踪回访,确保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