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随着双方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上签字捺印,一起三年的执行积案,在虞城县法院利民法庭得到了妥善化解,两个昔日的好友,又把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2008年6月,李某的儿子与张某的女儿订亲,李某与张某本是好友,从小就结下了较深的友谊。原本以为成为儿女亲家后可以亲上加亲,但是好景不长,两个孩子因为性格问题导致婚约不成,因为彩礼返还的问题,两家发生了纠纷。李某一气之下告上法庭,后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判令张某父女返还彩礼7000元。判决生生效后,张某和女儿没有按判决履行义务,李某和儿子便申请法院执行,但因张某及女儿长期外出打工,家中也无财产可供执行,使得案件不得不中止执行。
被执行人张某回家翻建房屋,李某及时将这一信息告知法庭,执行人员及时向领导汇报后抽调司法警察恢复对本案的强制执行。被依法带上警车的张某,满脸悔意,主动认识错误,并表示原意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后经与申请人李某沟通,李某同意给张某一次机会,昔日的两位好友,终于又摒弃前嫌,重新走到了一起。经过相互真诚沟通,在执行人员的主持下,两个人就彩礼款项达成了和解协议,三年的积案总算得到了和平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