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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引诉讼 假日法庭解忧愁

  发布时间:2011-08-05 08:58:40


    虞城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位于城乡结合部,辖区内工作人员多,外出打工人口多。为方便群众诉讼,不影响当事人正常工作,该庭开设了“灯光法庭”、“假日法庭”,充分利用晚上和节假日当事人空闲时间,调解、审理案件,有效解决了外出人口和上班人员的诉讼困难。

    原告叶某与被告宋某婚后因感情不和发生矛盾,在女儿出生不久两人即分居生活,后两人均外出打工。城郊法庭受理此案后,案件承办法官及时通过电话和当事人取得了联系,并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沟通,做调解工作,使双方意见趋于一致。但因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打工,请假不便,且路途遥远,在正常工作日到庭办理相关手续较为困难。基于此,承办法官便告知被告宋某,城郊法庭每天都有人值班,随时都可以接待当事人。2011年7月30日,星期六,宋某下夜班后买了返家的火车票,赶到虞城县城已经是下午五点钟,由于承办人事先准备充分,仅用三十分钟就办理好了相关手续。宋某感激地说:“我在私营企业打工,平时根本没有假期。没有想到你们为了解决我们的纠纷,不但牺牲了假日休息时间,办事效率还这么高!现在,我还可以买今晚的返程车票,不误明天回单位上班,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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