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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坚持“四个结合”切实提升案件评查质量

  发布时间:2011-06-09 11:47:05


   中国法院网虞城频道讯  为推动案件评查工作的有效落实,虞城县法院在对2010年所有案件进行逐案评查中,重点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分别进行统一整改,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同时,对相关问题的责任人进行查处问责,严格制度执行标准,切实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同绩效考评办法相结合。对在卷宗评查中出现超审限、诉讼文书欠缺等情况的,该院严格按照《虞城县法院卷宗评查实施细则》进行扣分,并将扣分情况同年底干警绩效考评相结合,作为年底评先树优的依据。二是同案件讲评活动相结合。该院规定每季度进行一次典型案件讲评活动,评出“最优卷宗”和“最差卷宗”让大家进行讲评,根据讲评情况组织业务骨干根据评查出的突出问题,结合审判实践,利用周五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对全院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辅导,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营造了学习氛围。三是同月评查通报制度相结合。在每月卷宗评查后,根据评查情况,真实、客观的进行全院通报,区分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处理。四是同干警个人业绩档案相结合。对每月进行卷宗评查情况分别制作表格,填充干警个人业绩档案,并同个人评先评优和提拔的依据,“四结合”的运用提升了评查问责的效果,增强了干警的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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