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虞城频道讯 5月4日下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研组一行四人在民三庭庭长范杰同志的带领下到虞城县法院调研指导工作,虞城县法院主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张光明和民事审判庭、立案庭、基层法庭的庭长及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了座谈研讨。
研讨会上,范杰庭长首先明确了这次民事调研的目的、内容,并对重点调研课题提出了相关要求。虞城法院参加座谈的人员先后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对民事审判工作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原因等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特别是涉及到损害赔偿案件审理中存在的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的标准问题、农村建房中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机动车出借出租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扣押等提出了存疑的问题。
经过座谈交流,两级法院的法官感到受益非浅,特别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在政策、法规适用中部分存疑事项给予了明确,对已经有明确结论和调研成果的问题给予了答复,对共同存在疑问的问题和个案问题,有待进一步研讨。一致表示,将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积极探索,互相学习,努力早日形成调研成果,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