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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四举措”创新刑附民案件执行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1-04-13 09:13:19


    中国法院网虞城频道讯   为解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难”, 针对被执行人以在监狱服刑为由,抗拒、逃避、规避执行的现象,虞城县法院以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和财产调查制度的完善为着力点,以追查被执行人财产为手段,创新执行方法,力求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今年来,该院共受理刑附民申请执行案件3起,已有2起刑附民执行案件得到妥善化解,化解率66.7%。

    一是“债权转付法”,破解刑附民案件“执行难”。该院在执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过程中,针对被执行人在监狱服刑、家中无财产赔偿的情况,积极查找与被执行人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人,直接将被执行人的债权转付给刑附民案件的受害人,抵偿其赔偿款,达到化解此类案件执行难的目的。

    二是“承包折抵法”,将被执行人的承包土地收益、直补款折抵给刑事受害人。针对被执行人服刑后其承包的土地自己无法经营的实际,该院积极与被执行人所在乡村及农村信用社联系协助执行,将被执行人承包土地的收益及土地直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从而达到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对抗性的效果。

    三是“联合协调法”,帮助申请执行人申请农村低保解难题。该院针对老、幼、病、残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考虑到其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积极与其所在地的政府部门协调联系,帮助解决农村低保,保障其基本生活,以安抚受害人。今年来,先后帮助3人申请了最低生活保障金,每人每月110元。

    四是“司法救助法”,帮助申请执行人摆脱困境。该院针对部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申请执行人因受到伤害而生活陷入困境的现状,及时与党委、政府联系,争取赢得党委、政府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向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申请司法救助金,帮助其解决困难,让其感到法律的温暖,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今年来,先后为2案2人司法救助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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