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虞城频道讯 4月8日上午,虞城县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2010年度表彰大会。虞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吴冬梅,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闫长安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红云、县政府副县长张林生、县政协副主席范文生出席会议,并为2010年度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奖。
党组书记、院长曹秋丽简要回顾总结了2010年各项工作,特别对过去一年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如何做好2011年度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她强调:一是进一步加强司法为民,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法院形象。三是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四是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确保年度目标实现。五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面对新一年工作任务重、标准要求高,在去年取得优异成绩的基础上再有新发展、新进步、新突破的实际,她希望全院干警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团结一致,迎接挑战,尽职尽责为大局服务,尽心尽力为人民司法,一定能够推动全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闫长安在讲话时强调,县法院在过去的一年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五个更加注重”和省委“四个重在”的要求,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司法”专题教育整顿活动,坚持以规范化治院、文化式建院、便民化审判为重点,加大诉讼调解、巡回办案力度,狠抓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审判工作,认真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为全县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对法院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争一流”的工作目标,抓班子、带队伍,强管理、促审判,圆满完成了“打基础”的各项任务,并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 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先进集体”、被省高院评为“案例编报工作先进单位”,被商丘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政法委授予“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先进单位”、“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公正司法”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先进单位,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单位”,荣记“集体三等功”。大杨集人民法庭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等9个集体、42人次被上级表彰,等等给予了高度评价。为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闫书记指出:一是坚持能动司法,强化大局意识,积极推动辖区经济发展,二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进一步抓好涉诉信访工作,三是维护社会稳定,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四是服务民生,回应诉求,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五是加强和改善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保障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六是坚持公正廉洁高效,切实提高社会公信力。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吴冬梅代表县纪委向全院干警和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并结合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就做好新形势下法院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吴书记指出,中央、省、市、县委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法院干警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要求上来,以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会上,曹秋丽院长和其他党组成员分别签订了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工作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