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虞城县人民法院抓住年关被执行人返乡过年这一有利时机,集中执行持续发力,用“真金白银”兑现司法承诺。
2月10日早上6时30分,夜色朦胧,春寒料峭,法院大门前警灯闪烁,30余名执行干警迅速集结,列队待命。执行开始前,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海亮作战前动员讲话。随着赵海亮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兵分三路,在执行局局长李景利的指挥下,按照预定方案,奔赴各自战场,一路沿虞营公路,一路沿310国道,一路在虞城县城内开展执行行动。
7时30分,执行干警来到谷熟镇陈庄,将正要外出的被执行人周某逮个正着,成功拘传至法院。按照生效判决,周某应归还银行贷款10万元及利息。周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某银行申请执行后,周某外出务工,与执行干警玩失踪。执行干警经过多方摸排,得知周某已返回家后,快速行动,将周某抓获。
8时许,执行干警来到沙集乡贾楼村,将被执行人贾某堵在外出的路上,带上警车。按照生效的调解协议,贾某应于2024年1月30日前给付时某借款58966元及利息。时某申请执行后,执行干警没能从贾某名下查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贾某无果。执行干警多方查找,最终确定了贾某的藏身地,决定对其采取拘传措施。
8时10分许,另外两路执行干警也传来捷报,已在刘店乡、张集镇等地抓获被执行人4人。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们因案制宜,精准施策,对逃避、抗拒执行,无视法律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传措施;对隐匿财产、拒不报告的被执行人,一经发现,依法扣押其名下财产;对长期在外、去向不明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对其家人释法说理,敦促被执行人尽早履行法定义务;对于家中无人的,在其村委会及家门口张贴公告及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干警将释法说理、耐心劝诫与采取强制措施相结合,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执行威慑力。
截至下午5时,本次集中执行,共拘传14人,抓获7人,拘留2人,执行和解2件,结案3起,执行到位12万余元。切实将“纸上判决”转化为“真金白银”,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