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4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虞城县人民法院党组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情况开展了专项巡察。2024年3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巡察整改各项要求。市委巡察意见反馈后,我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之后又召开全院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副组长张凤金同志代表市委反馈的巡察意见和市委第六巡察组张发科组长的讲话要求反复学、认真学、深刻领会,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反馈意见整改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强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党组书记、院长代恭伟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整改期间,党组书记、院长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除按照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外,还10多次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6次参加所在支部活动、支部学习,带头抓整改,亲自抓落实。院党组对整改工作实行全程跟进、全程反馈、全程监督,将5大方面、29个具体问题细化分解成108项具体整改任务。班子成员自觉担责、认领责任,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部门整改工作。通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院党组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队伍建设、党建质量进一步提升。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立场更加坚定。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巡察整改任务责任分工。制定下发《虞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将整改措施、整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到人到岗。构建“党组领导、分工负责、专班推进、全员参与”的整改工作格局。驻院纪检组对整改工作跟踪督办,对工作进展及时督促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目前,细化分解的29个问题,已经完成26个问题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落细整改措施,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政治建设不够扎实,打造政治忠诚还有差距。
1.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决做到逢会必学。明确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议题”学习第一责任人责任。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批示精神列入“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二是强化研讨交流,在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时,每次领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后,已开展研讨交流6次。三是加大对全院干警的政治培训,加强理论学习督查,及时组织学习测试,每年组织学习测试不低于3次。
2.对“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主题教育的重中之重,全力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化、内化、转化工作。
3.对“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3)对“审判委员会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针对该问题,我院成立了“民事、刑事、执行专业法官会议”,出台了《专业法官会议规则》《审委会研究案件规则》《案件分配方案》等制度。审判委员会研究讨论案件结束后,参加审判委员会议的委员立即在对案件的讨论、决议、议题笔录上进行签字确认,并且做好整个会议研究讨论过程的音频存档,能够完整、准确、详细反映讨论案件整个过程和内容,确保如实记录讨论案件的全过程和准确表达委员的陈述意见。
(4)对“审判工作质效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主动作为,全流程深入开展做好判后答疑工作,耐心地向被告人及其家属讲解法律,阐明被告人行为性质以及法院据以做出裁判的理由。二是加强司法权运行监督,对裁判案件实行承办人、合议庭、庭长、主管院长层层监督、层层把关制度,确保裁判有理、有据,把一部分量刑确实偏重的案件刑期降下来。三是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在研究分析案卷的基础上,全面了解被告人基本情况以及有可能影响被告人心理的因素,开展有针对性的庭审释法析理工作,提高被告人服判息诉。四是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加强法理阐明力度。在法律文书说理部分须严谨充实,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裁判理由的叙述必须思路清晰,真正让被告人心服口服。五是以上率下,强力推进。建章立制,院领导带头开展示范庭,从最初要求每名法官完成一定数量的当庭宣判案件,到针对具体案情常态化的开展;依托审判管理大数据系统,细化调研简易程序适用率和当庭宣判率,设定相应考核指标,大力倡导,整体强化。引导法官深化认识,将提高当庭宣判率作为推进司法改革的具体措施和推进繁简分流的具体成效,从被动到主动,对调解不成的简案,速裁快结,避免久拖不结,规避审限变更,破解案多人少矛盾,缩短办案周期,促进司法能力和审判质效提升。六是刑事法官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质量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树立“确保质量、注重效果、兼顾效率”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案件质量,降低发改率、裁定再审率。充分发挥“民事、刑事、执行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出台了《专业法官会议规则》《审委会研究案件规则》《案件分配方案》等制度。七是实施“2+2+2+1”办案模式,成立2个刑事办案团队、2个民事办案团队、2个速裁办案团队和人民法庭办案团队,形成了“办案有对比、质效有目标”的争先氛围。
(5)对“少年审判改革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合理配置审判资源。从刑事庭、民事庭及行政庭各抽取一名法官有丰富的少年案件审判经验的法官到少年法庭,参与少年案件审判;同时选调熟悉少年司法工作、热衷少年司法工作的法官助理充实到少年法庭队伍中,专门负责少年法庭日常工作,协助法官开展和落实好各项少年司法制度,确保少年法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二是建立少年审判专门绩效考核机制。鼓励法官积极开展庭前调查、法庭教育、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心理干预、回访帮教、法治宣传教育等社会性及延伸性工作,建立区别于一般法官的少年审判考核评价机制。在少年审判考核评价机制中,将少审法官在审判延伸、法治宣传以及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投入的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充分体现少年审判法官的实际工作量,不再只考察案件数量和效率,以此充分调动少年审判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引导和促进少年审判工作科学、全面发展。三是积极参与健全完善“政法一条龙”和“社会一条龙”工作机制。挥充分发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讨少年司法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凝聚共识,强化协作配合,不断完善“政法一条龙”工作机制,推动政法机关在案件办理、社会调查、社区矫治、法制宣传、帮教回访等少年司法工作上形成强大合力。四是建立综合保护体系。形成部门合力,强化社会联动帮教机制,淮南法与检察、公安、教育、民政、团委、妇联和社区等建立联动帮教、联动保护机制,完善涉未成年人纠纷诉调联动、多元解纷、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观护和司法救助机制,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五是针对该问题我院已经在刑事庭设立了少年法庭,探索办理涉少“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
(6)对“智慧法院建设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严格七日内审核案件,优化审核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时间。二是加强立案人员培加强与院业务部门的沟通,容许当事人立案后补正相关材料。三是2023年网上及时审核率落后的问题,已通过上述措施进行了提升,目前该指标已经达标,处于全市上游。
(7)对“基层法庭建设不平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正在整改中、整改工作持续推进。
整改过程:我院已将黄冢人民法庭的建设进行了申报。2020年河南省发改委豫发改投资(2020)114号批复,将人民法庭工程项目列入河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A类乡镇基层人民法庭建设项目,现法庭用地问题正按照程序推进中。对于古王集法庭,我院在古王集法庭成立专业金融审判庭,增加审判职能,办理我院涉金融商事案件。
4.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8)对“2022年以来,院党组未制定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个别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缺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内容,对司法问题演变成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的警惕性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制订党组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坚决落实好党组班子的领导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二是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和党组民主生活会中,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首位。三是自觉接受市委、县委意识形态工作监督,强化对社会消极现象、不良言论舆情的斗争性的认识,加大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四是健全和完善虞城县法院突发事件舆情应急预案和舆情会商研判协调处置工作机制,对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一些错误言论,提高警惕,提高认知和科学掌控的能力,预判形势风险,积极防范和化解舆情风险。
第二方面问题:纪律建设不够有力,强化严的基调不够到位
1.对“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9)对“主体责任扛的不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院党组扛牢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制定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党建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党建是尽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意识,层层传导压力。三是召开全体干警会议,对中层正副职以上人员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情况开展年度考核并长期坚持。四是关于重业务、轻管理的问题。专门制定《虞城法院请销假制度》《虞城法院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和队伍管理,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五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全体干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
(10)对“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完善监督模式。完善清单式监督管理机制,结合派驻职责和法院工作实际,精细化制订年度监督责任清单,做实政治监督、做细日常监督、做准专项监督。二是提升监督质效。加大力度、加强频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纪律作风等组织开展专项监督和检查抽查,让全体干警特别是领导班子和中层干警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三是提高业务能力。健全完善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学习制度,持续加强政治理论、业务和法律知识学习。
(11)对“警示教育工作不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院长代恭伟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虞城县人民法院以案促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负责以案促改的日常工作。二是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引导党员干警深刻汲取教训,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三是列出查摆清单。按照我院《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剖析查摆,剖析问题原因,从中汲取教育,查摆剖析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坚持问题症结找不准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巩固强化以案促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取得实际成效。四是聚焦问题整改。各部门负责人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敢于担当尽责,树立严管厚爱的责任意识,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监督,对以案促改敷衍塞责,工作不认真,弄虚作假,工作不扎实,应付了事,整改措施不到位、制度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追责问责。五是召开了“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会议对我院四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全院通报,开展以案促改。
2.(12)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正在整改中、整改工作持续推进
整改过程:一是成立院长任组长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监督财务工作。二是制定了虞法〔2023〕16号《虞城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该办法对我院在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项目的采购行为均作了详细规定。三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进行购买服务招投标和我院管理规定执行。四是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规范财经纪律,杜绝超标准差旅补助报销的情形。
第三方面问题: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整治顽瘴痼疾不够彻底
1.对“顽瘴痼疾整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3)对“三个规定”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文件精神,强化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落实“三个规定”与顽瘴痼疾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融会贯通。党组书记、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压实班子成员责任,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月主动向党组报告过问情况,对零报告的要向院长作出情况说明。中层部门负责人每月向主管领导报告,对零报告的要向主管领导作出情况说明。二是严格纪律规矩要求。要求院庭长带头填报,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对不按规定填报的,按照“一二三”工作机制处理,坚决防止漏报瞒报、选择性填报、凑数式填报,让“三个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领导班子带头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不严不实问题整顿。对不如实上报的,第一次给予诫勉谈话,并向党组会作出检讨,对第二次不如实上报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三是建立内部重点人员信息库。对信访举报较多人员和连续两个月零报告的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员额法官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其办理的案件进行回访排查。四是争做“三个规定”的宣传者。下一步,院领导要持续带头学习“三个规定”,提高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强化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是争做”三个规定”的监督者。认真履行共同守护公平正义法治环境的监督义务,对身边发生的请托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违规过问案件、打探案情、干预司法等违反“三个规定”行为进行监督,提供相关违纪违法线索,逐步形成党政机关带头,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用实事求是的工作成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4)对“信访化解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今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院长带头包案化解,开展专项清理活动,形成院领导带头,分管领导负责、信访管理部门推进、业务部门办理、督察部门跟进的工作模式。二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解决信访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坚持系统谋划,认真分类甄别,深入开展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全院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未能解决的信访突出问题,以啃硬骨头的决心,拿出过硬手段,有效推动矛盾化解,减少信访存量。同时,充分发挥信访反向监督指导作用,加强源头预防,减少信访增量。四是围绕创建“全国信访示范先进县”,畅通群众信访、走访、网访渠道,坚持“有访必接、有信必复”,对信访有理的依法再审纠正,对诉求无理并严重扰乱诉讼秩序、社会秩序的依法处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五是持续推进信访案件的实质性化解,提高群众满意度。目前,信访办正在制定《信访案件评查制度》,对信访有理的要敢于依法再审纠正,对诉求无理的要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对严重扰乱诉讼秩序、信访秩序、社会秩序的要敢于依法打击处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15)对“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理顺加强审判权力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认真学习最高法院《关于健全完善审判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指导意见》,引导法官牢固树立对审判执行权力的监督与人民法院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做到既充分放权,又有效监督。二是理顺讲纪律与讲法律的关系。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把审判权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把党的纪律规矩挺在法律前面,让纪律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红线。三是理顺履行监督职责与尊重司法规律的关系。选择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以铁的纪律确保公正廉洁司法。2023年以来,共召开审委会45次,研究讨论疑难复杂案件169件,其中邀请县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次。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法院、商丘中院《关于完善案件阅核工作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完善我院《阅核机制》《院庭长、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权责清单》,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案件质量、统一裁判尺度、防控司法风险。
2.对“司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6)对“推动营商环境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努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做到中央、省市、县委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一是准确把握司法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向县委、政法委汇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力支持由政府牵头的优化营商环境协调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认真落实县委下发的《贯彻〈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方案》、《贯彻全省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方案》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突出重点,攻坚克难,着力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竞争机制、完善破产审判机制、提升审判质效及诉讼便利化、透明化程度等工作,助力我县优化法治化营商新环境。二是进一步健全审判执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审判执行质效。要切实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实现民商事案件多元解纷、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尊重群众差异化司法需求。提升互联网+政法服务水平,加强网上立案和电子送达工作,减轻群众诉累,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切实提高审判管理精细化水平,严格审限管理,让审理进程再提速。落实“三个规定”制度,严肃查处干警违纪违法,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营造优化营商环境良好氛围。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认真组织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依法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持续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帮助企业防范排查化解法律经营风险。
(17)对“重结案、轻程序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更新理念,全面树立案件质量第一意识。要正确处理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关系,绝不能为追求数量而降低对质量的要求,坚持以质量为本,树立正确的现代司法理念,彻底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时刻把办案质量视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确保每个案件都能优质安全“出炉”。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研讨以及优秀示范庭审、文书评比等活动,加强干警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理解与把握,增强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审核证据、适用法律、制作文书等各种司法能力,规范书记员庭审记录、案卷装订,从根本上保证案件质量。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全面推行审判管理系统的应用。进一步完善立案审查、排期公告、保全实施、文书送达、审限预警等各节的职责和制度。要求审判流程各环节承办人将案件相关信息按规定及时输入系统,建立电子档案,使电子档案与书面档案同步进行,实现通过审判管理系统对案件的立案、分案、审限、结案、归档等5个关键节点实行控制监督,确保案件程序的质量关。四是严把文书制作关。裁判文书要准确把握当事人争议焦点,强化对争议事实认定的说理,深化裁判理由的论证,力争做到表述事实清楚、语法简练、逻辑合理,没有语法错误、针对性强、阐释法律深刻,符合上级法院规定的文书制作要求,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文书审核签发制度,加大案件审核把关力度。五是对办案质量不高、出现错案、瑕疵案等问题案件的法官要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年度公务员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级,对所办案件多次引发当事人上访、闹访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法官,要调离审判岗位进行培训,待培训考试合格后再安排上岗。
(18)对“落实“三个便于”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自巡察组入驻提出该问题以后,7个人民法庭立即排查各自的排期开庭情况,对出现该类情况较多的黄冢人民法庭和杨集人民法庭,已由庭长作出深刻的检讨。
二是对开庭地点进行严格管理,自2023年12月1日起,确保7个人民法庭的所有案件都在法庭当地开庭审理,确保把方便人民群众的理念贯彻落实到位。三是除人民群众有特殊要求或者案件因安全等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不得在院机关排期开庭。
(19)对“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确保案款信息清晰完善。案款来账严格执行“款项清晰”的入账标准,保证入账款项有关的信息全面、准确、无误。当事人以银行汇款、存现、转账方式缴纳的款项,要求承办人告知其汇款人在附言栏中注明案号、当事人姓名及款项性质,确保每一笔款项来源清晰,归属明了,预防因信息不全造成的案件暂存款处理延误。二是细化案款收支台账。每月财务核对案款银行明细账,梳理出进账金额、不明款金额以及发放金额,对不明案款建立台账,通过银行对不明案款的汇款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同时将案件暂存款电子台账发往我院员额法官工作群,由承办人进行认领,保证每一笔案件暂存款准确无误及时发放。三是进一步规范案款管理措施。强化对案款收支管理,严格把关每一笔案款手续。对支出案款时,承办法官整理领取案款所需的生效法律文书、案款到账凭证以及领款人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如有委托人领取,需要提供法定委托手续。所提交领取案款审批表,先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部门领导、分管财务部门领导进行审核签批,再由财务部门核对处理。对每月所支案款,与银行明细账及案件款台账予以对账核对,确保无误后在财务软件系统予以核账记账。四是对长期挂账案款,要求承办人说明情况,无法定理由造成案款延时发放或引起其他不良后果的,移交督察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发现违规问题,严肃追责处理,坚决杜绝延误发放、违规截留挪用案件款问题的发生。
3.对“诉源治理工作开展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0)对“案件增长态势未有效缓解”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形成人民法庭与乡镇综治中心、基层调解委员会、村委会的调处纠纷的长效联动机制;二是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协调社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形成解决纠纷的合力;三是强力推进诉讼制度改革,配足配强特邀调解员和专业调解组织,加大诉前调解分流比率,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把诉前调解机制挺在前面,减少诉讼案件增量;四是积极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优势,把诉调对接的“调”往前延伸,融入辖区“有事你就说”“有事好商量”等矛盾化解平台,充分利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村干部、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等群众中的“和事佬”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五是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提高诉讼服务质量,及时审核。
4.(21)对“执行难问题未有效解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针对巡察组指出终本率高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要责任到人,严把案件时间关,严把案件终本关,层层把关,领导审批,切实降低终本结案数比例,以此提升实际执结率;二是对已终本案件进行核查,发现财产立即恢复执行,穷尽执行措施;三是立案执行的案件以实际执结为主攻方向,对行为执行和案件标的不大的案件及涉民生案件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层层压实工作任务,切实提高实际执结率、执行完毕率、实际到位率等核心指标。
对巡视组指出涉农信社、刑事罚金专项执行案件执行到位率低的问题。一是缩减办案周期,实现案件办理“三快一优先”模式。形成执行立案快、查询冻结快、结案发款快的“三快”模式,全程提升案件办理速度;二是对涉农信社大标的案件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呈现到位率高、执行完毕率高、群众满意度高的良好局面;三是严格限制“终结本次执行”案件数量,实时追踪涉农信社、刑事罚金案件财产线索,严厉打击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提升案件的实际执行率;四是准确把握涉农信社、刑事罚金案件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强化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五是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执行涉农信社、刑事罚金案件的良好氛围。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防范排查化解风险。针对执行难问题,我院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不断加大执行力度,贯彻落实好“规范、理性、善意、文明”八字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四个规范”,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紧盯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对违规终本、终结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第四方面问题:组织建设不够规范,推动素质强警不够有效。
1.对“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2)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虞城法院党组严格按照我院制定的〔2022〕67号《虞城县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对大额资金使用,一次性超过50000元的支出,均经党组讨论决定,逐级审签。2024年3月26日,院机关党委书记与各党支部签订了党建目标责任书,促进我院各党支部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的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
2.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所弱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3)对“五星”支部创建严重落后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2023年我院创建了1个“五星”支部,6个“四星”支部,1个“三星”支部。在今后的创建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对照“五星”支部创建标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创建工作,着力锻长板、补短板、强弱项,扎实推进重点任务,保证每颗星的成色和质量,确保“五星”支部创建工作见成果出成效。
(24)对“换届选举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今后党建工作中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执行,由院机关纪委对换届选举人员进行廉政审核,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二是两个党支部未设置支委会问题:该问题已整改。我院已向县直工委提交了第七党支部、第八党支部成立支委会,补选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的报告申请,县直工委已经对第八党支部成立支委会,补选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的报告进行了批复。
(25)对“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针对该问题我院在今后发展党员的工作中一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的党员队伍。2024年3月12日,我院制定了虞城县人民法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计划和培养措施,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发展党员工作长效机制,严把入关口,严把程序,确保党员质量。
(26)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针对该问题我院出台了虞城县人民法院《关于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通知》并下发各党支部。明确党组织负责人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细化“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参会人员、时间要求、活动形式、议事规则、工作流程等具体要求。今后工作中会定期抽查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对开展情况、措施做法、存在的问题不足进行总结通报,保证“三会一课”的质量,从严从实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3.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7)对“班子成员缺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班子成员缺配问题正在整改中、整改工作持续推进,其他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整改过程:一是积极与商丘市委组织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县委组织部沟通汇报,尽快解决副院长缺配问题;二是加强干警轮岗交流。进一步完善《虞城县人民法院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办法(试行)》把基层法庭与院机关干警之间的交流纳入干部轮岗交流的范围,对符合轮岗交流条件的,及时进行交流。对中层领导在同一职位超过10年的必须进行交流;三是按公务员招录要求,结合虞城县法院编制情况,及时报送公务员招录计划,为虞城县法院充实新生力量。2024年招录了3名法官助理、1名会计、1名文秘人员。
第五方面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不够严格,推进问题整改不够有力。
1.(28)对“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方面: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持续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第一议题,充分利用党组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认真学习,“四个自信”“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牢记在心;二是丰富学习内容。组织各党支部、各部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以及习近平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等内容。用工作实绩检验党组、院庭长、员额法官的政治忠诚和能力水平;三是结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就如何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司法实践和改进工作,分别为全院干警和所在支部党员做宣讲辅导。
针对案件审判质量有待提高方面:一是树立“质量重于泰山、正义不能迟到、案结还要事了”工作导向,鼓励干警多办案、办好案。每季度表彰10名办案标兵,案件办的多、办的快、办的好、发还改判少、信访问题少的法官优先入选,并在职务任免、职级晋升、表彰奖励时予以倾斜;二是营造创优争先的办案氛围。每周将法官办案数、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大屏幕滚动公示;三是将案件质效、办案纪律作为业绩考核硬指标。定期召开审委会对发改案件逐一评查。严格绩效考核奖惩,把案件“优劣”作为一项硬指标,绩效奖金按照考核分值分层次、分等级发放。
2.(29)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认真整改未按规定履行招投标问题,对前期不规范现象如何完善整改,正在向上级法院请示,其他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制定了虞法〔2023〕16号《虞城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该办法对我院在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项目的采购行为均作了详细规定;三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进行购买服务招投标和我院管理规定执行。四是按照规定及时发放执行款;五是对于生效的案件,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掌握案件情况,符合发放条件的及时发放到位。不明执行款长期未认领未发放31.70万元的问题,因当事人长期联系不上,我院在穷尽执行措施后仍无法发放的,上交财政。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巡察整改,努力开创审判执行工作新局面
虞城县法院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抓好统筹结合,深化成果运用,将整改工作与当前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一是把巡察整改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党纪学习教育有机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法官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把巡察整改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以巡察整改为动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一切有力措施,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加强对审执过程中出现的司法不规范行为的治理力度,把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效体现到司法实践中,推动审判执行质效取得新提升。三是把巡察整改与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对标市委、县委工作总体部署,讲政治、顾大局,将法院工作纳入改革发展大局,在服务“河南强县、中原新城”现代化虞城建设中,找准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在具体案件办理中体现忠诚、彰显担当。四是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司法为民有机结合。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创新完善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机制和高效便捷诉讼服务体系,加强涉民生案件审执工作,坚持把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扎实开展“信访化解专项活动”,强化涉诉信访实质性化解。
巡察整改工作既是责任书,也是军令状。虞城县法院党组将持续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意见,真正把巡察整改成为建强领导班子、淬炼过硬队伍、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用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让市委放心、让县委放心,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70-4112127,邮政信箱:虞城县嵩山大道西段路北,邮政编码:476300。
中共虞城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