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哥的抚恤金分配妥当了,可耕地问题解决了,宅基地也得到了妥善安排,我对调解非常满意,感谢蔡法官几个月来做出的努力,帮我们兄弟化解了纠纷,平息了矛盾,省了很多事。”3月7日,在虞城县人民法院站集法庭调解室内,原告王乙握住庭长蔡威的手表示感谢。
原告王乙是被告王丙的二哥,被告张某是王丙的儿媳。王甲是王乙王丙的大哥。2023年4月王甲因病去逝。王甲无配偶、无子女,生前是煤矿集团工作人员,退休后一直跟随原告王乙生活。办理后事时,被告王丙、张某以办理户口注销证明为由,将王甲名下的银行卡、社保卡要走。王甲病故后,煤矿集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于2023年11月15日支付其企业退休养老死亡待遇金共计73387元,加上卡内剩余的退休金,共计80908元。张某当日将王甲银行卡内的的8万元分两笔转入自己的银行卡内。
王甲的抚恤金及退休工资是王甲的生前遗产,因王甲没有第一继承人,王乙和王丙均是第二继承人,张某没继承权,但该笔费用被张某转移。王乙多次讨要未果,引发诉讼,王乙诉讼请求判令张某返还自己应得的抚恤金及退休工资款共计40454元。
承办法官蔡威接手案件后,认真分析案情,深入了解案发原因。蔡威发现,双方不仅此项财产分配有争议,对王甲的宅基地、房产以及可耕地分配也有争议,村委会已经多次调解未果,很多争议的问题没有解决,如果一判了之很简单,仅解决该起案件并不能完全化解矛盾,并且被告扬言,回头还要再起诉原告,很有可能引发另案诉讼。站集法庭为了彻底化解矛盾,推进诉源治理,避免其他纠纷再次成诉,站集法庭以本次抚恤金争议诉讼为基础,主动联系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并邀请司法所工人员到法庭参与案件办理,集中合力进行调解,历经四个多小时的苦心调解,最后双方当事人将诉至法庭的争议问题达成调解后,就案外其兄长死亡后遗留的可耕地、房屋、宅基地争议也达成和解,并由司法所组织双方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为了保证所有协议顺利履行,法庭在调解书中促使双方约定,先履行庭外各协议的内容,再履行调解书抚恤金给付义务的先后顺序。后因履行庭外协议时,原告家属不配合,由于调解书中约定了先后顺序,这就保障了两个协议意见的顺利落实,并约定由村委会监督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
后经回访,在村委会的监督下,双方已将调解达成的意见全部履行完毕,两兄弟和好如初。此起案件是在矛盾发展致不可调和前,站集法庭积极组织开展多元聚力化解,避免再次成诉、强制执行等后续的一系列问题,节约了司法资源,既达到了诉源治理的目的,又实践了审判兼顾执行的工作理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