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原打算去申请劳动仲裁,但手续很繁琐,我就到这儿咨询了一下,在蔡法官指引下,很快就给我们达成了调解协议。有了这个协议,我们就有了底气!”1月8日,在虞城县法院站集法庭调解室内,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原告农民工代表杜女士,握住承办法官蔡威的手表示感谢。
杜女士及其他4位农民工与被告某食品有限公司系劳务关系。2023 年1月至2023 年9月,5原告在被告处提供劳务,工资共计11万元。从2023年1月起,被告以运营资金紧张为由,不再发放工资,5原告一直催要,被告以各种理由推托,引发讼诉。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考虑到这是一起农民工讨薪系列案,5位农民工挣钱不容易,为了让他们春节前拿到辛苦钱,经过法庭与被告公司多次沟通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从2024年1月29日起,每月向5位原告各支付5千元,直至付清为止,如果违约,5位原告可申请一次性执行下欠的工资。此举省去了劳动仲裁环节,让原、被告双方大为赞赏。
“到时候公司再不给发工资,我们就直接申请执行了,确实省了很多事。”5位原告拿到调解协后,对法官快速调解、减轻当事人诉累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