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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法院新年第一案:法官调解续亲情

  发布时间:2024-01-02 15:30:03



    “陈法官你辛苦啦,这么冷的天,你为了我们的家事调解了一个上午,太谢谢你们了。”1月2日上午,在虞城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71岁的钟老太太接过书记员张亚光手中的10万元补偿款,激动得热泪盈眶,不停地表达谢意。

    钟老太太是山西人,1984年改嫁到虞城县城郊乡余庄村。1986年生下女儿赫某(即本案被告,现已出嫁)。钟老太太拥有一套安置房,价值20万元左右,因为女儿赫某一直照顾自己,所以钟老太太和女儿一直住在安置房内。

    钟老太太原来在山西生有一儿一女,2023年夏,山西的儿女找到钟老太太,一心想把自己的母亲接回山西,钟老太太年纪大了,也想回山西老家安度晚年,但要求女儿赫某能够补偿一笔生活费,作为日后养老的费用,由于女儿不同意,引发诉讼。

    两边都是亲生儿女,老太太很是为难。案件分到城郊法庭后,陈学勤亲自到钟老太太家中了解情况,分析案发原因,寻找案件突破口,耐心平息矛盾,努力化解纠纷。陈学勤从亲情入手,多次组织同母异父的姐弟三人践行调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老太太的安置房使用权归女儿赫某所有,女儿赫某一次性补偿老太太10万元。

    老太太收到钱后,在法官的建议下,赫某又与老太太通了电话,表示有时间一定会去看望母亲,法院的调解很合理,我们都要听法官的话,官司虽然结束了,但是亲情不能中断。老太太听得泪流满面,在场的人无不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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