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李巧芝,教书育人,传道授业是教师的天职;高标准,严要求是教师心中的标杆;以身作则是教师的担当。她是一位人民教师,同时也是一名优秀的人民陪审员。自从2019年被任命为虞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以来,五年来参与审理多起民事、刑事案件。经她审理调解的民事案件,达到了当事人的信任和满意,同时也受到了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赞扬。
工作中不断学习提高个人素质。对待人民陪审员工作,李巧芝同志十分重视,从任命那天起,她就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人民陪审员,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既要对法律负责,又要对当事人负责,为了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认真履行好人民陪审员职责,她感到自己的法律知识浅薄,她深知,要真正做好人民陪审工作,还得要从头做起。在教书育人的同时,李巧芝同志每天完成了当日的教学任务和备课计划,就挤出时间加强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学理论的学习,积极参加全省人民培训班的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增强陪审能力,努力做到了读懂、吃透,以便在陪审过程中能熟练运用。她充分利用时间,主动听取案件审理过程,摘录相关资料、翻阅法律文献、收看法治报道等,还经常与法院同志进行交流、沟通、相互切磋、积累经验。在陪审工作中,她不断提高自己的审判业务水平,越来越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陪审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提高,有力地保障了司法公正。
积极发挥作用,认真履行职责。人民陪审员是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同时审判工作是一项繁杂的工作,需要时间、需要配合、需要精力。在一次案件庭审中,由于牵涉人员多及案情复杂,早上九点开始一直审到晚上将近八点还没结束,超长的审案时间使李巧芝身体不适,但她调整状态,仍然坚持到最后直至庭审结束。她的行为使这次庭审双方当事人十分感动。
她深知调解工作对化解矛盾、息诉罢访的重要性。一次民事诉讼案中,16岁的男孩王某,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王某小的时候,父母很溺爱他,为了满足孩子的需求,外出打工挣钱,从而疏忽了对孩子的教育问题,使王某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随着王某长大,渐渐认识了社会上一些不良青年,沾染了不良习气。跟着他人去居民区入室盗窃、深夜拉车门偷盗财物等,而后去网吧、酒店挥霍一空。案发后在法庭上,王某说:当初父母亲如果能好好地教育我就好了。自己犯罪原因最主要的一条就是从小被父母过度宠爱,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如果从小父母不是这样娇惯溺爱我,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下场,也不会有今天的悲剧。作为本案人民陪审员,李巧芝对孩子走到今天这一步,深感痛心,孩子的家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也是一位教师,她设身处地的把自己代入到案件中,梳理整个案件原因,对家长进行了深刻教育。家长缺失监管教育,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是导致今天的恶果的主要原因。孩子家长当庭认错,承认没有教育好孩子,明白了自己不负责任的危害,今后一定加强对孩子的管理,杜绝犯罪的发生。
做好法制宣传,传播法律意识。从李巧芝同志被任命以来,她接受了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法律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同时也成为一名义务普法宣传员。闲暇之余,她把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向周围人进行宣传,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她会把在陪审中的典型案例讲给周围人听,有些群众对法院工作不了解、程序不懂,她就把自己的亲身经历讲给大家,积极展现法院的良好形象,提高了司法的社会公信力。
这五年来,李巧芝同志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尽职尽责,班级里孩子的成绩逐步提高;在人民陪审员的岗位上,兢兢业业,不断提高法律业务水平和陪审实践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努力做一名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