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法治思想,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6月5日,虞城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前往虞城县两河口公园,参与县环境攻坚办组织的“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法院干警向群众发放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相关材料,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为群众解读了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从法律的角度解答了群众提出的关于节能减排,社区公共垃圾处理等生活中常见问题的疑问。号召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同生活中遇到的侵害环境的行为做斗争,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碧水青山是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前提,虞城法院将坚定不移地履行司法职能,持续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严厉打击环境保护相关的犯罪行为,为建设和谐、美丽的虞城县生态文明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