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可不给人担保了, 今天你们给我上了一堂难忘的法制课。”
4月12日,担保人周某替借款人朱某偿还5万元的借款及利息后,不住地感叹。
2021年10月21日,被执行人朱某因为做生意,向申请人甄某借款5万元,月息1分,期限一年。因为周某与朱某是朋友,周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了字。借款到期后,朱某没有归还本息。甄某多次催要未果,引发诉讼。虞城县法院判决周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甄某申请执行后, 执行干警多次寻找朱某未果。 4月12日早上, 执行干警确定周某已回到家中后,快速出击,将其拘传至法院。周某多方联系朱某未果,不帮朱某还款就要进拘留所,周某只得凑齐了5万元及利息, 履行了全部判决义务。
法官提醒:
判决生效后,借款人失踪, 担保人有还款能力,又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担保有风险,签字需谨慎。一旦签字担保, 你就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必须做好替人还款的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