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虞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奎受院长陈晓辉同志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民事审判工作。
报告指出,近年来,虞城县法院始终坚持将民事审判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公信,扎实推动民事案件公正规范高效审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20年1月至2023年3月底,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2588件,审结21934件。2023年以来,已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142件,审结2371件。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针对下一步工作,报告指出:一是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二是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服务县委中心大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支持公益诉讼,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服务“三农”,努力为乡村振兴贡献司法力量。三是持续深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开展繁简分流,努力提高案件质量;不断强化一站式建设,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正确处理好放权与监督的关系。四是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以办案标兵、精品案例、优秀文书评选为抓手,努力提高民事法官适用法律、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五是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邀请代表参与案件评查、旁听庭审;认真办理代表关注的案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切实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民事审判工作,为“河南强县、中原新城”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