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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冬季攻势”集中执行持续发力

  发布时间:2023-01-31 17:07:19




    为了充分利用被执行人春节集中返乡的大好时机,虞城县人民法院集中执行持续发力。1月31日早上6时30分,警灯在寒夜中闪烁,执行局局长赵海亮一声令下,执行团队20多名干警兵分四路,向被执行人发起“冬季攻势”。

    按照预定方案,执行干警兵分四路,第一团队向南,第二团队向东,第三团队向北,第四团队远赴郑州开展行动。

    7点10分,第一团队干警首站来到杜集镇沈店村被执行人张某生家,只见大门从里面紧扣,敲门不开,为防止被执行人逃窜,执行干警跳墙进入院内,将躲藏在厕所内的张某生揪出,带上警车。

    2015年10月份,申请人李某等5位农民工跟随张某生在商丘市一个建筑工地上干活,工程结束后,双方于2017年6月13日结算工资款15.2万元。2018年春节,张某生给付李某等人4万元后,余款11.2万一直未给付,引发诉讼。2020年5月12日虞城县法院判决张某生付给李某等人工资款11.2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等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中,经过执行干警努力做工作,2022年8月张某生又向李某等人支付2万元,下欠9.2万元一直未付,人也没有了踪影。执行干警经过多方努力查找,1月30日确定张某生回到家中,1月31日执行干警将非常警觉的被执行人张某生堵在家中,拘传至法院。

    7点40分,第一团队又来到刘店乡丁庙村,将正要外出的被执行人丁某山逮个正着,带上警车。

    2019年2月6日19时许,被执行人丁某山驾驶小轿车与申请人侯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侯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丁某山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形成诉讼。2021年10月12日,虞城县法院判决丁某山赔偿侯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8万元。丁某山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人也失去联系。侯某申请执行后,执行干警穷尽措施,多方查找丁某山的下落,并下发悬赏公告。1月29日晚,执行干警接到线报,确定丁某山正在家中。1月31日一大早,在申请人侯某帮助下,执行干警将正要外出的李某山抓获,带上警车。

    随后,第一团队继续在城关镇、城郊乡等地拘传被执行人。

    同时,第二、三团队也捷报频传,执行干警沿310国道,在大杨集镇、稍岗乡、李老家乡、王集乡等地抓获被执行人7人。第四团队在郑州将被执行人刘某成功抓获。

    截止下午5时,本次集中执行共拘传被执行人18人,拘留5人,执行到位67万余元,案件达成和解3起,结案8件。

    虞城县法院“冬季攻势”集中执行持续发力,是贯彻落实商丘中院“冬季破冰”统一集中执行活动的具体体现,重点执行一批涉民生案件,向被执行人持续施压,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责任编辑:陈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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