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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路拖欠工资款 能动司法巧执结

  发布时间:2011-02-16 08:38:29


   “太谢谢你们了,没想到你们的那么快就帮我们讨回拖欠一年多的工资款,过年有保障了”,这是1月21日下午10多名农民工申请人在接到4万元执行款时感慨的话。虞城县法院执行法官史远景、朱同明仅用5天时间就顺利执结了这起筑路合作协议纠纷案,有效的保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2009年5月份,申请人杨利民与唐国庆签订协议书一份,约定双方长期合作,唐国庆负责工程招中标,杨利民负责带领工人施工。被执行人唐国庆在承揽的虞城县稍刚乡范集村“村村通”水泥路工程7680平米,交有杨利民等施工。2009年该工程按期交付使用,但被执行人唐国庆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工资款,无奈杨利民等诉至法院。

    虞城县法院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史远景、朱同明认为该案虽然标的不大,但是快过年了,涉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当即给被执行人唐国庆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各项法律文书,并同时告知其应承担的义务,及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在多次电话联系全面掌握其的家庭情况、经济状况及内心想法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思想工作,执行干警胸怀“热心、细心、耐心、诚心、公心”得到了当事人的理解支持,促成该案以被执行人唐国庆支付给申请人4万元元而和解结案,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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