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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法院召开“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2-08-23 18:24:10



    8月23日下午,虞城县人民法院召开“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推进会。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永昌主持会议。机关党委书记贾燕宣读《虞城县人民法院2022年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实施方案》。虞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晓辉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晓辉院长指出,2010年以来,虞城县法院已连续三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河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按照文明委相关要求,符合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各项条件。

    针对创建工作,陈晓辉院长要求:一要严格组织。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在组织领导、活动开展、干警参与、创先争优等方面不断深化拓展,持续增强文明实践的生命力。二要高度重视。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将创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范围,通力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打好整体战,确保各项创建工作目标顺利实现。三要加强宣传。要依托法院网站、微信和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网络平台等不断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促进创建工作更加深入持久地开展。四要严格督查。创建领导小组要加强调查研究,要加大检查督促工作力度,将创建工作与年终考评结合起来,与各类评先、表彰活动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时完成任务或完成任务质量不高,影响验收效果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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