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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抓获一人,执结十案

  发布时间:2022-07-01 16:51:58


    “非常感谢执行干警,你们冒着酷暑,帮我们执行案件,让我拿到了血汗钱,真是太不容易了,谢谢你们。”6月30日,在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室,10位农民工领到自己的工资款后不停地表示感谢。

    2017年,申请人王某等10名农民工跟随被执行人黄某在其承包的钢结构工地上干活。后经结算,王某等人务工75天,每天工资120元,黄某共欠王某等人工资款10.3万元一直未付。黄某分别向王某等人出具了欠条。后经多次讨要,黄某一直拒绝,王某等10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8年,虞城县法院陆续判决了这一拖欠农民工工资款的系列案,判决黄某给付王某等10人工资款共计10.3万元。判决生效后,黄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2019年,黄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黄某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以各种方式逃避执行。

    虞城县法院执行局经过缜密调查,发现黄某不但有劳动能力,而且长年在外地承包工程,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了寻找黄某,尽快执结这一系列案,2019年10月30日虞城县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提请公安机关开展网上追逃。

    2022年6月27日,藏匿在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务工的黄某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虞城县法院得到当地公安机关的通报后,及时启动执行联动机制,与公安人员一起赶赴一千公里之外的福州市罗源县,在拘留所就地对黄某进行经济状况调查取证,固定相关证据后,于6月29日将黄某押回虞城。

    由东躲西藏的被执行人变成戴着手铐的被告人,黄某坐在囚车里一路上追悔莫及。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黄某及其家人筹集了10.3万的执行款,一次性履行了全部判决义务。10起案件得以全部执结。

责任编辑:陈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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