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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执行作用,用心服务企业

  发布时间:2022-06-15 17:37:54




    “感谢你们终于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厂房腾空后,下周我们就能够充分利用了。”6月15日上午,一企业负责人不停的对法院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虞城县人民法院依据本院已经生效的6起民事判决和申请执行人乔某、虞城县某食品有限公司等6人的申请,分别对被执行人商丘市某棉业有限公司、虞城县某纺织有限公司与其民间借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干警发现,上述6起执行案件均查封了被执行人的办公楼、厂房、围墙等相关财产。2019年5月10日,虞城县法院经研究,裁定将6起案件合并执行。2019年9月21日、11月27日,虞城县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执行人的上述财产进行了评估,后经司法拍卖、变卖,均以2199万的价格流拍。

    2022年4月27日,执行干警组织虞城县某食品有限公司等6位申请执行人就流拍财产及其如何实现债权进行协商,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其他5位自然人同意将流拍财产以协商价折抵给虞城县某食品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按照协商意见偿还他们的债权。但虞城县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接受上述财产时,却发现有人仍然占据着涉案厂房,物品没有搬离,人员没有撤离,严重影响了该企业的开工进度。

    虞城县法院为能够及时让企业利用厂房生产经营,早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于5月10日向被执行人下达了强制搬迁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15日内搬出,并将厂房内的东西腾空,但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定义务。6月15日上午,虞城县法院执行局抽调16名干警,准备对涉案厂房进行强制腾空。实施措施前,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和厂房占有人耐心地释法析理,并讲明对抗法律不履行法定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在强大的压力下,被执行人和厂房占有人同意在6月18日前将东西全部搬出腾空,并写下了保证书,申请人虞城县某食品有限公司同意了他们的意见,对执行法官用心执行,一心为企业着想的态度深表感谢。

责任编辑:陈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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