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虞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组织开设赌场案,被告人许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至2020年5月期间,被告人许某使用组建微信赌博群并充当房卡代理,组织29名参赌人员以玩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通过向群内参赌人员出售房卡盈利,共非法获利人民币4885元。案发后,许某退还违法所得人民币488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手机移动微信建群功能,成立微信赌博群供他人赌博,并向他人出售房卡牟利,其行为已经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许某系初犯,并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从轻处罚;许某认罪认罚,并退缴违法所得,可依法从宽处理。根据许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