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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为伤残农民工“上门立案”受到好评

  发布时间:2011-01-12 09:00:15


    中国法院网虞城县法院网   元月11日上午,虞城县法院立案庭法官不顾天气严寒,一路风尘,赶到虞城县杜集镇农民工刘运付家中,上门为其办理立案手续。

    2010年12月,刘运付在为虞城县营廓粮油有限公司建筑施工中,不慎摔伤致残,住院20余天。事故发生后,被告支付部分医疗费后拒不支付其他损失,家人十分着急,多次到县信访局寻求解决。负责接访的工作人员将刘运付的情况反映到虞城县法院立案庭。立案庭法官了解到刘运付因脚有残疾,行动不便的情况后,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决定上门立案。庭长马新兰率立案法官赶到刘运付家中,宣传有关法律知识,指导如何诉讼,帮助准备起诉材料,并积极为他办理缓交诉讼费手续。

    躺在床上的刘运付看着上门给他办理手续、连一口热水也顾不上喝的法官激动不已,哽咽着说:“谢谢你们,如果不是你们来帮忙,我家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你们法院真是真心为俺老百姓办事的啊!”

    为更好地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保护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当事人参加诉讼,虞城县院推出了上门立案、电话立案、邮寄立案等多项便民、利民、为民、亲民举措,简化手续,并视实际情况减、缓、免诉讼费,积极为他们开通无障碍诉讼“绿色通道”,深受人民群众好评。元月份以来,共上门立案3起,减缓免诉讼费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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