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虞城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来到木兰文化广场,参加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虞城县“宪法日”宣传活动。
虞城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宪法日”宣传活动,制作宣传版面4个,宣传条幅一个。活动中,干警们积极向群众讲解设立宪法宣传日的意义、“宪法日”历届主题、国家宪法日是如何确定的、什么是宪法宣传周等内容,提升广大群众对《宪法》的认知度。本次活动共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50多本,《民法典50问》80多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彩页180多张,回答群众咨询20多人次。
为了把“宪法日”活动和“宪法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12月2日,干警们又来到豫东花卉有限公司,在刚建成的虞城县法院普法宣传长廊,与省人大代表李稳一起向前来参观学习的干部群众发放《宪法》宣传资料,讲解《宪法》知识,并结合具体案例开展《宪法》《民法典》普法宣传。
通过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干警们纷纷表示,进一步弘扬了宪法精神,传播了新时代法治理念,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使宪法真正成为根植于自己内心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