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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人大代表见证商场腾空

  发布时间:2021-04-13 17:12:46




    “商场内全部物品必须清点后才能装车,一定要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财产”。4月13日上午,在虞城县珠江豪庭附近的一家3670㎡的大型商场内,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正在指挥工作人员将商场内的大量商品经清点后搬上车运走,并将商场钥匙交至申请执行人的委托人赵某手中,为下一步的案件执行打下了良好基础。两名县人大代表全程见证执行、监督执行。

    2016年,原告戴某与被告陈某达成《房屋租赁合同》,将商铺租赁给陈某从事商场经营。后因商场经营不当亏损,长期拖欠租金,戴某无奈起诉到虞城县法院要求解除与陈某的租赁合同。2020年11月13日,虞城县法院判决解除该合同,被告陈某将房屋腾空后交付给原告戴某。判决生效后,陈某对此置若罔闻。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但陈某仍不闻不顾拒不腾房,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执行法官决定对商场进行强制腾空,并连夜制定执行工作预案。

    当天上午,9名执行干警来到了商场门口,按照执行预案开展强制执行工作。邀请来的专业人员对商铺门锁进行切割,干警们得以顺利进入。

    腾空前,在人大代表的监督下,承办执行法官对商场内的物品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随后安排工作人员对商场进行腾空,用货卡将商品运至仓库进行妥善保管,并让两名执行干警守在商场门口对搬运的物品进行再次清点登记,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财产。

    历经两个多小时的奋战,772件衣物、406件厨房用品和烟酒、背包、收银台等若干物品被运至仓库保管,商场得以腾空完毕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通过本次执行,虞城县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加大执行力度,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宗旨,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际行动,从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陈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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