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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雷锋日”开展交通文明志愿服务活动

  发布时间:2021-03-05 12:35:14





    为进一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3月5日,虞城县人民法院组织青年志愿服务队来到虞城县实验小学红绿灯路口,开展交通文明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们手持引导旗,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劝导行人车辆遵守交通规则。遇到行人或电动车辆闯红灯时,志愿者耐心说服、及时纠正,并向其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和典型案例,使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走文明路、行文明车、做文明人”。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不仅展现了虞城县法院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使广大群众深刻感受到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更在社会上营造出“学习雷锋、奉献社会、提升自我”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陈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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