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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法官巧解婚约财产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1-01-04 18:17:23



    1月4日,元旦后上班的第一天,虞城县人民法院杨集法庭审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经承办法官谢景忠的倾力调解,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案结事了。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于2019年腊月经人介绍相识,二人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同居生活,其间,原告给付被告方彩礼共计146000元,被告方返还原告1000元。后因家庭琐事,双方发生矛盾,并于2020年11月中旬开始分居至今。现原告张某诉至虞城县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李某退还彩礼款10万元及礼品。

    案件审理中,原、被告各执一词,怒目相对。承办法官谢景忠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开导,希望双方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在承办法官的倾力说服下,剑拔弩张的双方慢慢平静下来。承办法官抓住调解良机进行调解,引导他们摒弃嫌怨、互谅互让。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1月4日下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女方将8万元彩礼款退还给男方诉讼代理人。至此,这起闹闹哄哄的婚约财产纠纷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陈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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