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虞城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虞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晓辉向会议提请任命赵海亮同志为虞城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马明锋、高宏伟、郑勋、洪献升、陈学勤、王一丁、程安营、谢景忠八名同志为庭长。
经虞城县人大常委会全体委员投票,通过以上同志任命。在庄严隆重的气氛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常睿为新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随后,赵海亮带领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获任命的同志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规矩,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工作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尽责,知行合一,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