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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25 18:23:27




    9月25日上午,虞城县人民法院院长陈晓辉在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专题报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近年来,虞城县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牵头推进提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指标,积极支持相关单位提升“中小投资者保护”等指标,为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陈晓辉院长表示,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虞城县法院将认真贯彻本次常委会会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审议意见,扎实开展好以下工作:一要坚持对标对表,健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格局。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对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三项指标,将优化营商环境融入日常审判工作,努力提升司法程序质量指数。二要开展“6+1专项行动”,营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有效破解制约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三要缩短诉讼用时,确保执行合同指标有效提升。进一步做好均衡结案、审限管理等工作,加快案件周转速度,更好地满足当事人需求,推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四要全力加强破产审判,在提升破产指标上取得新突破。推动“府院协调”机制建设,更好地整合资源,降低市场救助的交易成本,促进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市场主体优胜劣汰。五要狠抓制度规范落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开展整改工作。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努力提升司法公信,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陈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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