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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法院邀请公务员旁听行政案

  发布时间:2020-09-23 16:57:52


    9月23日上午,虞城县人民法院邀请该县卫健委、综合执法局、公安局等8个县直机关的30名公务员和6名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原告贾某、李某诉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农业农村局)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案件的审理。

    原告贾某、李某诉称,2017年3月,被告农业农村局为第三人赵某颁发豫〔201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35163号证书,该证书将原告所承包的0.4亩农田确认到第三人赵某名下,农业农村局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承包经营权。2020年5月15日,第三人赵某以豫〔201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35163号证书为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原告排除妨碍,原告方才得知农业农村局为第三人赵某颁发了豫〔201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35163号证书。原告认为,农业农村局为第三人赵某颁发的确权证,没有经过认真调查,违反法定程序,将原告承包的0.4亩农田确权到赵某名下明显不当,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被告农业农村局辩称,为赵某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依据的是第三人赵某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完全符合法定程序,该证书颁发于2017年,原告2020年8月才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件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结束后,行政庭庭长高海书组织旁听人员对庭审进行评议,大家纷纷发言。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赵金升说,通过旁听该案的审理,增长了行政诉讼知识,加深了对行政案件审判程序的了解。卫健委法制室主任杨成夫说,我们在执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执法程序方面的问题,通过今天的庭审,强化了执法程序意识,今后要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务员旁听行政案件的审理,不仅进一步加强了法院与行政执法人员的密切联系,也为代表委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行政执法提供了交流沟通的平台。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政府部门规范执法,有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助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责任编辑:陈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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