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文明出行的意识,9月9日,虞城县人民法院组织6名志愿者来到虞城县实验小学红绿灯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们手持引导旗,协助交警引导文明交通行为,对乱闯红灯的行为加以制止,对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的行为加以劝阻,使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走文明路、行文明车、做文明人”,志愿者们的行为受到来往群众的一致好评。
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对保障群众安全出行,创建文明交通环境起到了十分积极的社会作用,虞城法院将继续认真做好文明创建志愿者服务相关工作,为营造平安、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贡献一份力量。